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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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8:58
关税同盟是德国历史上经济融合以及经济和*相互作用的最好范例,对它的探讨不仅可以拓展对德国民族统一研究的范围,而且也可以对正在加速的欧洲一体化进程提供某种有益的启示。
关税同盟建立的起因是国外学者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集中体现在这种商业和关税*的联合体究竟是基于经济领域还是*方面的考虑。是经济发展、工业扩张以及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需要,还是*保守和分立主义抵制自由民主思想的产物?应该说,对关税同盟的解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一原因,而是多种因素甚至相互矛盾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
19世纪初,德国处于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时期,新旧思想的冲突十分剧烈。一方面,由于受到启蒙思想的熏陶、法国大*的激荡和德意志解放战争的鼓舞,自由进步思想和民族独立意识开始在德国形成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传播,并进而由理论而转入各种规模和层次的争取民族统一的运动。但另一方面,*保守力量和分立主义势力仍然十分强大。为了维护传统的社会秩序,保守派借助国家力量抵制新社会集团的壮大和民族运动的发展。德国历史上沿袭下来的**,即邦国分立主义,在神圣罗马帝国被摧毁后,也继续保留它传统的特征,决不肯轻易放弃“领土”和“主权”独立。关税同盟的产生正是这样一个复杂时期的产物,因而也必然在经济和*方面混合了传统和现代的目标。
建立关税统一*是1815年后德国社会的共识。长期的国家*割据、货币和度量衡制度的五花八门、重重关卡的*,德国商业和贸易的发展受到了极大阻碍。特别是拿破仑的“*封锁*”取消后,原先受到保护而得到发展的德国工业,面对外国工业品尤其是英国工业品的强大竞争,纷纷陷入困境。与此同时,德国的农产品如牲畜、谷物等在国外市场却又遭到猜忌和抵制。唯有取消境内关卡,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征收联邦边境关税,确立统一关税*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
社会*对德国经济*的改革投入了极大的关注,新闻界连篇累牍发表文章,就关税*展开讨论,各地社会团体要求建立统一关税的*运动也*迭起。德国各邦的自由主义*家和国务活动家对关税*的改革也抱有浓厚兴趣,他们提出许多新的倡议,并经常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当局的报纸和文章指导*导向。在德国,正是*中的这类特殊群体——“官僚自由主义者”,才是实现经济变革的主导力量,后来成立的关税同盟也就是这种国家权力机构的杰作。
但是,经济民族主义的力量还无法直接促成关税统一体的产生,德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对取消德国关税壁垒的问题提出了讨论,但邦联在梅特涅的压力下,担心关税统一会产生“民主和超国家”的*后果,而各邦因为“主权意识”,也不愿放弃独立的税收和商业*,因而邦联条例第19条只通过了“各邦将来在德国的商业和交通*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含糊解释,实质性的问题被拖延搁置。
当然,经济利益的差异也是统一的关税*难以达成的重要原因。德国的北部和东北部地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而莱茵和西里西亚之间的中德地区工业企业却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工业化开始萌芽。至于南部和西南部地区经济的主要特点则是农业兼小企业生产。地区经济结构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商业利益,以谷物出口为主的北部农场主和商人主张自由贸易的经济*,而西南部的工业家、手工业主则强调关税保护。
普鲁士首先推动了关税统一问题的进一步发展。1818年普鲁士颁布“新税法”,推行自由主义的税收和商业*,取消一切商品进口的禁令;同时废除境内税收和商业关卡,建立统一税制。普鲁士这种撇开邦联独树一帜的特殊*招致了其他邦国的愤怒和*。为与普鲁士分庭抗礼,中南德各邦开始靠拢,几经摩擦冲突,1828年1 月达成巴伐利亚—符腾堡关税同盟条约。同年8月, 在“法兰克福宣言”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中德商业联合。但中南德关税同盟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商业自由,也缺乏共同的关税税率。相比之下,普鲁士的关税体系则显示了经济和*分量,为广泛意义上的关税统一提供了基础。1828年,普鲁士与黑森—达姆斯塔特根据普鲁士税法原则订立关税同盟条约。 7 年之后, 即1834年,那些原先担心主权丧失的邦国,如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图林根各邦等也先后加入了普—黑关税同盟。1834年1月1日,德国关税同盟正式生效。 德国的统一受阻
关税同盟的成立是德国各邦权衡切身利益,不得已做出的决定。
首先是各邦的财政需要。国库空虚和财政赤字是那个时期大多数邦国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以普鲁士为例,1820年财政赤字达到217,248,762 塔勒,相当于国家四年多的收入。(注:海因里希·冯·特赖施克:《19世纪德意志史》(Treitschke, The German History of the NineteenthCentury),第3卷,伦敦1918年版,第385页。)其他邦国情况也与普鲁士类同。关税区域的建成将有助于减缓债务问题,因为它至少可以获取原先因境内关卡林立,支付庞大行政开支和走私活动而白白流失的大量年税入。这笔税入数额是惊人的,在黑森公国每年进口税所得就无端地消耗在它的行政费用上。无怪乎关税同盟的奠基人莫茨会乐观地提出,建立统一关税区,加强对财政的有效管理将很快消除可怕的财政赤字。(注:海因里希·冯·特赖施克:《19世纪德意志史》,第4卷,第253页。)1818年普鲁士新税法的一个直接经济后果就是税收收入的增加和税收行政成本的降低。当时普鲁士的行政成本只占税收总收入的15%,而同时期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则分别达到25%和43%。(注:H- W·哈恩:《19 世纪的经济融合》(H- W. Hahn. WirtschaftlicheIntegration im 19. Jahrhundert), 哥廷根1982年版,第26页。)当然,征收关税的区域越大,税收的成本也就越小。1828年黑森公国陷入财政困境,莫茨便利用这个时机,促成了普黑联合。根据普鲁士—黑森—达姆斯塔特关税同盟条约,进出口关税所得收入各邦按人头平均分配。这种利益均分的原则对未参加关税同盟的各邦极富吸引力。那些原先指责达姆斯塔特*“判断失误”的邦国也纷纷加入关税同盟。1834—1842年,关税同盟成员国的人均收入每年提高5%。(注:R·蒂利:《从关税同盟到工业国》(R. Tilly, Vom Zollverein zumInstriestaat),慕尼黑1990年版,第41页。)这一成果显然是关税同盟克服邦国分立主义的有利武器。
其次,关税同盟的成立可以保护君主权力和邦国生存,抵制自由主义*。30年代是*性的年代,各邦君主虽然反对任何将导致主权削弱的关税统一体,但更难以容忍的还是资产阶级因对德国经济环境的失望和愤怒而采取过激行动,建立德意志共和国的可怕前景。因此以牺牲邦国部分主权为代价,支持统一关税*,成为“争取资产阶级脱离雅各宾主义”的唯一手段。(注:A·J·P·泰勒:《德国史的进程》(A. J.P.Taylor,The Course of German History),纽约1946年版,第62页。)关税同盟也就因而成了民族统一的替代物。
事实上,关税同盟的组织原则也表现出它并没有损害邦国主权,相反则体现了尊重或至少不改变邦国主权的特点。关税同盟的组织机构建立在平等和非集中化原则基础上,同盟的最高机构是代表大会,由各邦派代表组成;同盟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税率的改变必须由成员国全票通过;同盟试验有效期8年,期满后各邦有解约和退出的权利。此外, 奥地利没有参加关税同盟,使得同盟成员国在维护自身主权独立的同时,多了选择奥地利与普鲁士抗争的筹码。正如普鲁士外交大臣冯·维特恩在1840年4月13 日写给慕尼黑公使登霍夫的信中所说的:“建立关税同盟的*思想是要从根本上消除**的意图,……我们不想让邦国因为牺牲自己的意愿而感到懊悔。”(注:H-W·哈恩:《德国关税同盟史》(H-W.Hahn, Geschichte des deutschen Zollvereins),哥廷根1984年版,第339页。)达姆斯塔特的杜·梯尔也认为各邦虽然在商业*上实现了联合,但经济和*还是可以分开的。(注:哈恩:《19世纪的经济融合》,第89页。)
总的来说,关税同盟的建立是各邦基于经济*诸多方面考虑,某种程度上抑制分立主义思想的结果。它的产生既不具备向现代社会发展的明确思路,也不单纯是传统的封建复辟。它不是德国未来民族统一体的大胆设想,但客观上却促进了德国经济统一的形成,逐渐打破了德国分立主义力量,并最终为德国的*统一创造了物质前提。
30年代是德国工业起飞的阶段。因此,对于关税同盟和德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关税同盟开始了德国的工业*,是推动工业化的重要手段。另一种观点则持谨慎态度,以为影响经济增长的是一些基本要素,如劳动、资本、国内需求等等,对关税同盟不能做过高估计。笔者认为,德国工业发展在30年代的加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关税同盟引起的,很难测定;德国工业*由关税同盟引发,说法也很勉强。但至少有一点应该肯定,如果没有关税同盟,德国的经济进步会更艰辛,会遇到更多的阻力和摩擦。
关税同盟的成立在短时期内对德国经济并没有发生质的影响,它的成立没有象人们期盼的那样实现国际商业*的根本变革。关税税率是南北妥协的结果,在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之间取了折中。一些商品如盐和纸牌等继续保持国家垄断;啤酒、葡萄酒、烧酒和烟草等消费品各邦仍有权征收较高的税收,以补偿因其他商品税率下跌造成的损失;经济统一的各种立法也还远远没有出笼。同盟内成员国之间利益矛盾重重,分立主义和对自治主权的看重使关税同盟体系的每一点改革和完善都充满了阻力。
但是不可否认,关税同盟的成立及其他的发展仍对德国的经济起了积极作用。首先,它在很大范围内取消了德国境内的关税壁垒,为商业注入了活力。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在除奥地利之外3/4的土地上,2300万人口中实现了进出口税和过境税的统一。1834年1月1日凌晨,长串长串载满货物的四轮马车等待通过边境线,这一壮观的景象预示德国内部市场商业流通扩大的开始。
其二,度量衡和货币制度的逐渐统一。关税同盟成立后,由于涉及到征税和同盟内收入再分配等实际问题,需要对各邦不同的货币关系进行协商。1838年的德雷斯顿货币条约就货币兑换率的问题达成了协议,宣布在银本位基础上确定两种货币流通区域,即北德的塔勒区和南德的古尔登区,塔勒与古尔登的比价为4∶7。在此期间,还出现了纸币问题。普鲁士除控制各邦纸币的使用外,还加强了普鲁士银行纸币的流通量。到60年代,普鲁士银行发行的纸币控制了德国很大一部分货币流通,货币统一由此在大范围内形成。关于度量制度,1833年关税同盟国制定了关税重量单位——关税公担。1关税公担等于50千克, 并逐渐取代了各邦的重量*。
其三,交通运输状况的改进。由于担心贸易转向以及由此带来的财政损失,同盟各邦都把改善交通视为克服这一危险的好办法。首先是铁路,30年代开始受到各邦*的重视,四、五十年代对铁路的投资以令人吃惊的速度递增,50—80年代,铁路资本占全部投资的比例从2.8 %增长到7.4%。铁路长度1850年5856公里,到1870年则达到18,876 公里。(注:R·吕洛普:《19世纪的德国》(R. Rürup, Deutschlandim19. Jahrhundert),哥廷根1984年版,第75页。)铁路路线的选择也明显受到关税同盟的影响, 铁路枢纽往往是扼贸易咽喉的城市,如柏林、莱比锡和科隆等,因商业流通的需要将城市和地区连接起来。关税同盟和铁路建设的同步发展使李斯特在30年代就将它们视为德国现代化的“连体双胎”。其次是河道运输。1800年一宗货物从易北河上的汉堡运往马格德堡,通行税需付14次;美因河上从班贝格运货到美因兹付通行税33次。1831年莱茵河沿岸的各邦接受了“美因河—莱茵河船运条例”,宣布了收税和堆货权的无效。而关税同盟成立之后,在它的范围内更是免除了河道通行税,大大保证了货物运输的畅通。
其四,关税同盟对德国工业起了刺激和保护作用。虽然采取较低的关税*,扩大国外产品的进口,使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尖锐化,导致一些传统手工工业的破产,但另一方面,因为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和模仿,进口替代品的生产速度加快,传统企业结构也*进行调整改造。同时,因为关税同盟的建立废除了贸易壁垒,商品交通费用下降,而它们和国际贸易的联系又得到增强,因而使国内商品向国外市场出口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更不用说对一些工业部门如糖、棉毛和铁制品等,关税同盟还进行了有选择的保护,而这种保护恰恰是以往小邦国所做不到的。关税同盟的建立并没有直接促进工业化的发展,也没有阻止40年代发生的经济和社会危机,但它却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德国从传统的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家的过渡。1844年,库尔黑森*就关税同盟对工业的影响做了一个*测验,结果表明:没有一个大企业对这个机构的有利后果产生争议,尤其是博肯海姆的企业对关税同盟充满了赞美之词。(注:哈恩:《德国关税同盟史》,第169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关税同盟加强了德国内部的经济联系,不同的经济区域慢慢地融合成为共同的民族市场,逐渐形成民族经济。随着商品贸易的增长,铁路河道运输的改进,工业的发展,税率*的调整以及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简化了商品交换的方式,同盟各邦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相互依赖性逐步增强。 从各邦商品流通的状况看,60年代,萨克森王国2/3的谷物来自普鲁士,南德诸邦所需的生铁、石煤等工业原料也主要由普鲁士提供。尽管有普鲁士和萨克森工业的竞争,但南德的工业品仍因关税同盟扩大了市场,在美因兹以北找到了销售机会。超越邦界的劳动分工在关税同盟区域内也得到发展,除了重新恢复老的合作关系外,还建立了许多新的合作企业。例如萨克森企业家在巴伐利亚的霍夫地区投资设厂从事纺织业生产,而巴伐利亚的织工同样也在毗邻的萨克森染坊中从事劳动,目的都是想利用对方低廉的劳动力获取高额利润。邦国之间的这种劳动分工在莱茵—美因地区尤为突出。蒸蒸日上的铁路建设对资本的需求急剧扩大,而传统的信贷方式已无法满足。因此从50年代以来,关税同盟内各邦之间加强了金融的互相渗透。普鲁士银行家梅维森、奥本海姆等先后在邻国建立新的商业银行,而1853年成立的达姆斯塔特工商银行则是由科隆的大资本投资建立的,它为关税同盟区内的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保险和抵押行业和金融信贷业一样,也在邦国间加强流动。
关税同盟的形成和发展推动了商品、资本和劳动的相互运动。随着同盟区域的进一步扩大,1836年巴登、拿*、法兰克福加入关税同盟,1842年又有不伦瑞克参加。到1851年德国关税同盟已包括454,109 平方公里,2900多万人口。小德意志经济区域逐步形成。在经济融合的基础上,民族层次的*和社会也加快了组合进程。一个民族统一国家的未来前景已经粲然若现。
德意志的民族问题是在普鲁士领导下,以小德意志方式解决的。但是应该说,这并不是普鲁士的预谋。以特赖施克为代表的普鲁士历史学派神话化关税同盟,将它视为普鲁士君主和杰出*家精心铺垫的“第一块通往帝国的奠基石”,这种说法有悖于实情。事实是,关税同盟并非普鲁士一邦的杰作,而是各邦*、市民乃至君主共同推动的结果。当然也不能否认,普鲁士在德国拥有特殊地位,推动并为关税同盟打下了烙印。在后来的发展中,它逐步担当起指导德国经济*的任务,并成为德国未来*的领导力量。 德国的经济发展受阻,普鲁士的特殊地位得益于它优越的自然和经济条件。普鲁士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境内的鲁尔区、萨尔区和上西里西亚是德国最重要的三大矿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也可以使它采取开辟一个大的销售区域和减少边境监察开支等办法,吸引那些没有能力实行独立经济*的中小邦国向它靠拢。关税同盟建立后,普鲁士经济优势更为突出,中小邦国对它的经济依赖也更加强。1857年关税同盟内95%的生铁来自普鲁士,即使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萨克森也必须向普鲁士订购原料。同盟各邦的大批农产品和工业制品也在普鲁士找到了广阔市场。仅以黑森地区为例,1852年普鲁士吸收黑森—达姆斯塔特皮革的40%,价值100 万古尔登;烟草43%,价值168万古尔登;葡萄酒50%,150万古尔登;土豆和谷物340万古尔登。向普鲁士商品的总出口量在重要的年份可达到1100 万古尔登。(注:哈恩:《德国关税同盟史》,第170页。)在分立主义倾向严重的南德地区,对普鲁士经济的依赖虽不能直接感觉到,但仍不能低估它们内部工业与普鲁士资本的联系程度。普鲁士活跃的银行资本以贷款方式不断地向巴登和巴伐利亚渗透,尤其是1866年后,普鲁士控制了法兰克福银行和证券交易所,更使南德加强了对普鲁士资本的依赖。
与普鲁士通过关税同盟密切与中小邦国经济联系的努力相反,奥地利与德意志的其他部分在经济关系上却分离得越来越远。这一现状是由奥地利保护关税的*造成的。其原因一是哈布斯堡国家地理环境与德国其他地方乃至世界隔绝,自给自足而没有重要的外贸;二是经济落后,尤其是匈牙利和其他非德语地区,工业品缺少竞争力。所以奥地利没有参加关税同盟,而是修筑一道人为的栅栏,把自己和那些在经济上越来越依靠一个统一而扩大的经济区域的中小邦国分隔开来。
普鲁士在德国经济统一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导致不利于奥地利的结局。1850年关税同盟无论在农业经济还是在工业生产上都比奥地利占据优势。1865年,普奥之间的差距拉得更大了。在普鲁士,1930万人口中45%生活在农村,而奥地利3750万人口中却有70%从事农业劳动。普鲁士铁路长度达11,000公里,而奥地利仅有6600公里。生铁产量普鲁士有85万吨,奥地利只有46万吨。普鲁士拥有蒸汽机15,000台,80万马力,而奥地利却只拥有3400台,10万马力。(注:哈恩:《19世纪经济融合》,第276页。)奥地利放弃了德国经济的领导权,而把关税同盟,进而也是指导德国经济发展的大权交给普鲁士去掌管,而它自己除了向各邦提供一点*上的帮助,以慰抚它们对普鲁士霸权主义的恐惧之外,没有什么能够吸引小邦的了。
伴随着经济地位在关税同盟中的确立,普鲁士领导德国*的新形象也开始树立起来。尽管梅特涅在关税同盟成立之时,因考虑在邦联*上与普鲁士的合作,避开了对同盟采取打击措施。但他仍然预感到普鲁士的关税同盟对德国邦联,尤其是奥地利的可怕威胁。关税同盟俨然成为“国中之国”,打破德国的均势,确立普鲁士在德国事务中的“特殊地位”。(注:T·尼佩代:《德国史:1800—1866 》(T.Nipperdey,Deutsche Geschichte: 1800—1866),慕尼黑1983年版,第361页。)国外的*也把关税同盟与普鲁士的*力量挂钩,法国驻慕尼黑的一位外交官甚至认为关税同盟是宗教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因为普鲁士在邦联的巨大体系中获得了“空前的权力”。(注:H-W·韦勒:《德意志帝国:1871—1918》(H-W.Wehler,Das Deutsche Kaiserreich1871—1918),哥廷根1983年版,第29页。)
资产阶级对普鲁士的支持是普鲁士*力量发展的重要支柱。虽然资产阶级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南部资产阶级反对关税同盟的呼声很大,但大多数自由派资产阶级还是从关税同盟中看到了克服国家*的力量,把关税同盟视作*统一的前提。大资产者,尤其是莱茵的大资产者,从30年代普鲁士的经济活动中看到普鲁士的“地位和*”,相信普鲁士注定要承担起“德国使命”的重任。(注:E ·策希林:《德国统一运动》(E. Zechlin, Die Deutsche Einheitsbewegung),法兰克福1961年版,第89页。)1859年成立的“民族协会”以自由贸易为宗旨,明确表示支持普鲁士完成德国使命,以小德意志方式解决德国民族统一的*问题。
普奥经济和*力量发展的不平衡在1849年终于爆发公开冲突。焦点在于关税同盟和关税统一体,但实质问题是德国的*统一以何种方式解决。1849年10月,奥地利提出中欧关税统一计划,想以哈布斯堡为核心,建立一个从尼门到博登湖,从尼德兰到阿德里亚和下多瑙河,人口达7000万之众的关税区域。目的是以大德意志吞并小德意志经济区域,遏制关税同盟中普鲁士的经济发展和*地位的提高,重新树立奥地利在德国乃至欧洲*的领导地位。 在选择亲普还是亲奥的问题上,关税同盟各邦陷入矛盾之中。虽然在*上它们不情愿受普鲁士的支配,为保护邦国的独立,更愿意借助奥地利的*影响与普鲁士抗衡。但在经济上,它们始终无法摆脱对普鲁士的依赖。萨克森没有普鲁士只能是一个很小的市场,它依靠转手贸易,需要享受关税同盟的优惠待遇。巴登、符腾堡和巴伐利亚的工商业是通过普鲁士控制的莱茵河道与北海相连的,与关税同盟的脱离会带来贸易上的巨大损失。同盟成员国中那些在其他问题上的相互对立的集团,如民主派、自由派和保守派,自由贸易者和关税保护者,手工业者和工业家,农民、小商贩和职员,在涉及关税同盟的问题上团结起来,以真正商业*的利益为共同信念,反对与普鲁士在关税*上的分离。经济利益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邦国的*行动。
普鲁士也充分利用各邦对它经济依赖的心理,以自由贸易的经济原则为武器,时时以废除关税同盟相威协,对其他形式上平等的成员国施加强大的经济*压力, 并根据自己的愿望来确定关税税率的高低。 1851年,普鲁士以关税*上的一些优惠条件与汉诺威签订商业条约,致使1854年汉诺威和整个税务同盟,包括奥耳登堡在内都参加普鲁士领导的关税同盟,从此打开关税同盟与北部的经济联系。1853年关税同盟期满,但各成员国出于经济考虑和普鲁士的压力同意续约12年,奥地利的关税统一计划受挫。1863年普法签订商业协约,普鲁士在重要的经济*战场上赢得法国支持,而与此同时奥地利与德国各邦进行的第二次关税问题谈判却再度失败。1866年,普鲁士成功地排挤了奥地利,最终确立小德意志的经济和*霸权。1867年普鲁士建立关税议会,重组关税同盟,削减关税和简化关税格式,并通过一系列经济立法,如建立商业法庭,颁布企业自由条例,取消成立股票交易所的种种*等办法改善关税同盟区的经济环境。普鲁士的目标很明确,继续以经济为纽带化解南德与普鲁士的*对立, 以物质统一达到民族统一的远大目标。1871年,普鲁士终于以小德意志方式解决了德国民族统一的问题,德意志帝国建立。
在邦联体系之外建立起来的关税同盟,从它成立之时起就表明不纯粹是税率*的问题,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则更进一步显示出,它已远远超出经济范畴涉及到民族统一的*问题。在关税同盟身上,经济对*的影响达到如此密切的程度,以致于德国国民经济史学家G ·施穆勒认为,1818年普鲁士的商业和关税立法在某种意义上发展成为德意志帝国。(注:阿·迈尔:《关税同盟和俾斯麦的德国*》(A. Meyer,Der Zollverein und die deutsche Politik Bismarcks),法兰克福1986年版,第351页。)莫茨也坚信,国家在关税和商业*上的联合会引导出*体系的统一,这同样是不言而喻的真理。(注:阿迈尔:《关税同盟和俾斯麦的德国*》,第351页。)经济基础是*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关税同盟做为经济统一的基础,合乎逻辑地成为德国*统一的推动力量。
但是,承认经济因素的主导作用,并不否认*力量在推动历史前进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在关税同盟推动德意志帝国建立的问题上,我们同样要考虑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在普鲁士统一德国的道路上,并没有避免战争的爆发。因此要充分估计到德意志邦联的向心力和邦国的分立主义,尤其是南部强烈的“第三德国”的思想。奥地利不会轻易放弃德国*领导权,在中欧计划失败,甚至在被赶出德国之后,奥地利还继续采取与南德和法国的合作,调整贸易*以迎合南德的利益,威胁普鲁士在关税同盟中的地位。中小邦国特别是南德诸邦也不愿一味顺从普鲁士的*压力,为维护它们介乎于普奥之间独立的*立场,寻求奥地利的保护以抗衡咄咄*人的普鲁士。1866年南德站在奥地利一边参战就表明关税同盟还不足以消弭它们对普鲁士霸权的敌对态度。战后,普鲁士在*上的威胁更加深南德的不安和不信任,它们极力抵制关税议会,使普鲁士认识到*统一只用经济手段是行不通的。关税同盟实现经济一体化,但没有*和军事力量的参与,德意志帝国的建立就不会如此顺利。
另外,俾斯麦对关税同盟的灵活利用和掌握也是德国民族统一不可忽略的因素。俾斯麦非常重视关税同盟对普鲁士的*价值,也明确表示要通过普鲁士领导下的关税同盟建立*统一的物质基础的思想。(注:H ·伯姻:《德国通向大国之路》(H.Bhme,DeutschlandsWeg zur Grossmacht),科隆1974年版,第126页。)但他从来不把关税*看成是孤立的问题,而是把它置于普鲁士全局*的考虑之中。应该说,单纯的关税同盟并没有决定意义,它只有通过*家理智而谨慎的判断,灵活而巧妙的运用才具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