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至轻微伤没结案能出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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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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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1:57
如果鉴定是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
积极赔偿,尽早和对方达成和解,可以尽早结案,不影响出国。
【具体法规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机关未能按时结案的,*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且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4、根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1:58
别想了,基本上不可能。
因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你出国后不回来了,就是逃避罪责,案件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如果是实刑判决,也就无法执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1:58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