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婚后的都要50%分配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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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50
您好!
【是否50%分割的问题】
是这样的,在正常情况下婚后财产不是一定对半分的,因为在事实上男方对外经营公司是你们生活的主要来源,而且你婚后无工作主要是顾家对内,所以你们对家庭都是有付出的这个条件,但是在分割时候还是会根据具体情况,法官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对家庭付出程度,以及双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做出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还有,您现在如果是因为婚姻放弃原有工作,导致结婚后难以维持自己的正常基本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可以在离婚过程中多为自己进行争取。
【哪些财产属于可以分割的】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
个人财产(不可分割):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共同财产(可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所以根据你的描述,正常情况下你可以分割的财产有:房产A、房产B、银行存款、公司收益、股票以及收益、汽车。
希望你早日解决问题,诸事顺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51
在通常情况下是双方婚前财产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商量好,一般情况下按50%对半分割。当然如果一方犯了事比如刑事案件或者经济纠纷案件等等一类的,那就另当别论了,按照情节轻重,分割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