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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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0
我叫张孝先,男,53岁,住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我因单位拖欠工资、补偿金、养老金,2000年4月诉于济南市历下区*并胜诉,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行完。不是被告不履行判决,而是法官贪赃枉法。案子执行完,都有申请执行人签字并将申请执行缴费单据付到执行卷宗,申请费返还申请执行人。但济南市历下区*对我的案子(2000)历民初字第246号、785号(两个判决书是一个被告,劳动局、*故意将一个案子分开多收费)在我没签字、没付单据的情况下,就将案子归为执行完毕以应付上级检查。我到档案室查后,发现他们用被执行人的缴费单据付到卷宗上(执行案号1020、1021)这属于欺上瞒下,同时法官张新、赵学强于2001年3月还截留贪污被告转交给我的2400元至今不给。08年9月8日我到*档案室复印了证据,原文如下:《被执行人济南市嘉友有限公司清算组把欠款现金人民币二仟肆佰元整存放在*执行一庭。申请人张孝先不予领取! 张新、郑克兵 二00一年三月二日》明明抢了别人钱存入小金库,硬说人家不要。他们能抢我的钱就能抢其他人的钱,不知他们一年能抢多少钱。第785号案子判决中第3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没执行,我说:你不执行我没法领取失业金、将来我也不能领取退休金。生活全靠我爱人。 我的另一个案子诉于99年并胜诉,判决书号:(2000)历民初字第2号。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结。法官对一个案子反复审反复终结(审六次终结二次)。2000年5月申请执行。单位2001年9月被吊销执照,根据有关法律我立即书面申请执行股东。2002年8月*执行回四仟元给我,剩余6年的养老保险等部分没执行。法官说:钱太多了,领导不让执行,你有本事找到*也没用。并让我再重新启诉股东,说单位不存在了没法执行。虽经中院、省*的督办,*依然将案件非法终结(2002年10月)。终结裁定号:(2002)历执字第124号。中院执行局的法官说:一屋人不让赵学强终结,说这样犯错误,可赵就是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曾到省、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处(等律师事务所)咨询过,他们都说:执行了一半,几个股东又没死且都有财产。怎么能终结呢?这是严重的违法办案。为维*律的尊严及国家利益(养老保险属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天天奔波于省内相关部门。前区*委*张念江说:胜诉的案子肯定该执行,但你的案子有隐情,不便给你说。你找媒体去。可媒体说:司法*的事,我们不敢报光。2003年*为逃避一案二审,调动区*为被告抗诉(即使抗诉也该为我抗诉)。抗诉的结果是我败诉,然后再到中院上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我又胜诉——维持一审原判(2005年12月16日)。他们在玩文字游戏及公文旅游。细追究,实属目无党纪国法。2006年6月16日我再次申请执行股东,立案庭依法立案并加盖公章。执行法官张新让我到劳动局问需交多少钱,我按照要求,一一汇报,他也核实过并计算过。但张新想敲诈我的钱我没有买他的帐,随后法官再次终结,终结号:(2006)历执字第961号,并让我再诉股东。照此循环下去,赵学强当庭长时,给我将案子终结,赵当*时,再终结,将来当区*院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市院......终结到何时,胜诉的案子何年月能执结?各位看官请细品,是不是越枉法升迁的越快?他们梦想将此案将来再翻过来,以便永久贪污国家的养老金。(被告已将养老金交给*,否则*委孙*及*执行局许莉庭长也不会说:不能执行被告,被告威胁要告*)噢,区*委付*王敏说:你若再到处上访,就执行回转并让我小心点,黑老大的气派十足。敢问理在何方?赵平时说话没有半点法官的样,象一个十足的人渣,还动手打过我,为此我告过他。(2002)历执字第124号裁定,(2006)历执字第961号裁定均没有法律依据。两次终结我都没有签字(*冒名代签)两次都只用了民诉法关于终结条款陆条中第6条,也即说白了:我*想终结就终结,他们滥用自由裁量权!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三个约束条件,有律师说:这属于枉法(目前股东还活着,由一名个体老板摇身一变进入济南市司法局工作,成为一名副处级)。2008年7月11日区委*孟祥桓接访,让*到劳动局为被告垫付了部分养老金,但同时强行扣留了我的养老保险本并强迫我写了三张内容不同的保证书(大意:必须按照*要求,重新起诉股东;不再到任何部门上访;此案已执结)我不写,法官叫来法警,要拘留我,为了生存活命,被*无奈下,只有按要求写。可还有未执行完部分:1 延迟履行金(法律规定:逾期不履行判决的钱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贷款的双倍计算。*的所有判决书中从来就不写明,执行法官也从来没有答应支付,以便将来贪污这笔钱。*每年执行标的上千万,故意拖上三年五载,再加上复利计算,仅此一项*每年将贪污当事人上千万。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当事人的案子能好执行吗。2003年区*委陈副*召开听证会时,执行局姚局就说还有3仟元滞纳金未执行。2 补偿金少计算一个月的(997元,属法官笔误)及其延迟履行金。3 96年业务提成3.5万元所产生的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业务提成、奖金属合法收入,应算做当年工资基数,做为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庭审中已经质证。判决书第三条写的很清楚。4 法官为被告送传票、到银行执行款打的二佰元找我报销的。5 申请执行缴费单据及立案收费单据五百五十元。6法官2001年3月截留的钱2400元及其延迟金。7 98年2月至7月的失业救济金及延迟金、2001年至2002年两年的失业金及延迟金。8 (2000)历民初字第785号判决第三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未执行,使我无法领取失业金等一系列问题。我的档案仍然被单位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应当转入户口所在地劳动局,领取失业金。区社保处王金环*说:你的档案必须调入区劳动局,以便理顺与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否则你将来不能退休。9 2000年至今新拖欠的养老金。十年来我没有生活来源,上有老母不能尽孝,下有孩子不能尽责,中间不能尽义务。请求党和*救民于水火,完善和促进公平正义,督促基层改善*状况,使下级*尽快执结上述二案。严惩贪官,还我阳光、还法律的尊严、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的形象,共建和谐社会。谢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0
五月十九日,两名律师终于进入徐武父母家中并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在进入徐武父母家到离开他家,经受了惊魂2小时,现把详细经过转载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1
徐武事件我认为武汉*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那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给媒体说徐武不存在被精神病的问题了。可是,事实上,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徐武的言谈举止,是一个正常的人。哪个精神病人会有跑到广州找媒体曝光被精神病的能力和思维?从这点来说不但徐武不是精神病,而且还是很机智聪明的一个人。他知道在武汉肯定媒体不管用。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徐武真的是精神病,完全可以通过播放徐武在医院治疗期间的不正常行为视频,这点并不难。精神病肯定有发病时间的病情表现。来给全国公众一个答复。这不,现在关于虚无的事件网上都被删掉了,如果不是刻意而为,这可能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1
徐武现怎么样了?究竟在里面发生什么事了?引用某领导人的话就是让人“揪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2
徐武,被集权了,改朝换代后他作为为百姓伸张正义的英雄,被载入史册,他虽然没有战胜*,但永远在我们心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0
我叫张孝先,男,53岁,住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我因单位拖欠工资、补偿金、养老金,2000年4月诉于济南市历下区*并胜诉,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行完。不是被告不履行判决,而是法官贪赃枉法。案子执行完,都有申请执行人签字并将申请执行缴费单据付到执行卷宗,申请费返还申请执行人。但济南市历下区*对我的案子(2000)历民初字第246号、785号(两个判决书是一个被告,劳动局、*故意将一个案子分开多收费)在我没签字、没付单据的情况下,就将案子归为执行完毕以应付上级检查。我到档案室查后,发现他们用被执行人的缴费单据付到卷宗上(执行案号1020、1021)这属于欺上瞒下,同时法官张新、赵学强于2001年3月还截留贪污被告转交给我的2400元至今不给。08年9月8日我到*档案室复印了证据,原文如下:《被执行人济南市嘉友有限公司清算组把欠款现金人民币二仟肆佰元整存放在*执行一庭。申请人张孝先不予领取! 张新、郑克兵 二00一年三月二日》明明抢了别人钱存入小金库,硬说人家不要。他们能抢我的钱就能抢其他人的钱,不知他们一年能抢多少钱。第785号案子判决中第3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没执行,我说:你不执行我没法领取失业金、将来我也不能领取退休金。生活全靠我爱人。 我的另一个案子诉于99年并胜诉,判决书号:(2000)历民初字第2号。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结。法官对一个案子反复审反复终结(审六次终结二次)。2000年5月申请执行。单位2001年9月被吊销执照,根据有关法律我立即书面申请执行股东。2002年8月*执行回四仟元给我,剩余6年的养老保险等部分没执行。法官说:钱太多了,领导不让执行,你有本事找到*也没用。并让我再重新启诉股东,说单位不存在了没法执行。虽经中院、省*的督办,*依然将案件非法终结(2002年10月)。终结裁定号:(2002)历执字第124号。中院执行局的法官说:一屋人不让赵学强终结,说这样犯错误,可赵就是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曾到省、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处(等律师事务所)咨询过,他们都说:执行了一半,几个股东又没死且都有财产。怎么能终结呢?这是严重的违法办案。为维*律的尊严及国家利益(养老保险属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天天奔波于省内相关部门。前区*委*张念江说:胜诉的案子肯定该执行,但你的案子有隐情,不便给你说。你找媒体去。可媒体说:司法*的事,我们不敢报光。2003年*为逃避一案二审,调动区*为被告抗诉(即使抗诉也该为我抗诉)。抗诉的结果是我败诉,然后再到中院上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我又胜诉——维持一审原判(2005年12月16日)。他们在玩文字游戏及公文旅游。细追究,实属目无党纪国法。2006年6月16日我再次申请执行股东,立案庭依法立案并加盖公章。执行法官张新让我到劳动局问需交多少钱,我按照要求,一一汇报,他也核实过并计算过。但张新想敲诈我的钱我没有买他的帐,随后法官再次终结,终结号:(2006)历执字第961号,并让我再诉股东。照此循环下去,赵学强当庭长时,给我将案子终结,赵当*时,再终结,将来当区*院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市院......终结到何时,胜诉的案子何年月能执结?各位看官请细品,是不是越枉法升迁的越快?他们梦想将此案将来再翻过来,以便永久贪污国家的养老金。(被告已将养老金交给*,否则*委孙*及*执行局许莉庭长也不会说:不能执行被告,被告威胁要告*)噢,区*委付*王敏说:你若再到处上访,就执行回转并让我小心点,黑老大的气派十足。敢问理在何方?赵平时说话没有半点法官的样,象一个十足的人渣,还动手打过我,为此我告过他。(2002)历执字第124号裁定,(2006)历执字第961号裁定均没有法律依据。两次终结我都没有签字(*冒名代签)两次都只用了民诉法关于终结条款陆条中第6条,也即说白了:我*想终结就终结,他们滥用自由裁量权!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三个约束条件,有律师说:这属于枉法(目前股东还活着,由一名个体老板摇身一变进入济南市司法局工作,成为一名副处级)。2008年7月11日区委*孟祥桓接访,让*到劳动局为被告垫付了部分养老金,但同时强行扣留了我的养老保险本并强迫我写了三张内容不同的保证书(大意:必须按照*要求,重新起诉股东;不再到任何部门上访;此案已执结)我不写,法官叫来法警,要拘留我,为了生存活命,被*无奈下,只有按要求写。可还有未执行完部分:1 延迟履行金(法律规定:逾期不履行判决的钱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贷款的双倍计算。*的所有判决书中从来就不写明,执行法官也从来没有答应支付,以便将来贪污这笔钱。*每年执行标的上千万,故意拖上三年五载,再加上复利计算,仅此一项*每年将贪污当事人上千万。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当事人的案子能好执行吗。2003年区*委陈副*召开听证会时,执行局姚局就说还有3仟元滞纳金未执行。2 补偿金少计算一个月的(997元,属法官笔误)及其延迟履行金。3 96年业务提成3.5万元所产生的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业务提成、奖金属合法收入,应算做当年工资基数,做为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庭审中已经质证。判决书第三条写的很清楚。4 法官为被告送传票、到银行执行款打的二佰元找我报销的。5 申请执行缴费单据及立案收费单据五百五十元。6法官2001年3月截留的钱2400元及其延迟金。7 98年2月至7月的失业救济金及延迟金、2001年至2002年两年的失业金及延迟金。8 (2000)历民初字第785号判决第三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未执行,使我无法领取失业金等一系列问题。我的档案仍然被单位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应当转入户口所在地劳动局,领取失业金。区社保处王金环*说:你的档案必须调入区劳动局,以便理顺与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否则你将来不能退休。9 2000年至今新拖欠的养老金。十年来我没有生活来源,上有老母不能尽孝,下有孩子不能尽责,中间不能尽义务。请求党和*救民于水火,完善和促进公平正义,督促基层改善*状况,使下级*尽快执结上述二案。严惩贪官,还我阳光、还法律的尊严、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的形象,共建和谐社会。谢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0
五月十九日,两名律师终于进入徐武父母家中并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在进入徐武父母家到离开他家,经受了惊魂2小时,现把详细经过转载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1
徐武事件我认为武汉*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那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给媒体说徐武不存在被精神病的问题了。可是,事实上,全国人民都看到了徐武的言谈举止,是一个正常的人。哪个精神病人会有跑到广州找媒体曝光被精神病的能力和思维?从这点来说不但徐武不是精神病,而且还是很机智聪明的一个人。他知道在武汉肯定媒体不管用。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徐武真的是精神病,完全可以通过播放徐武在医院治疗期间的不正常行为视频,这点并不难。精神病肯定有发病时间的病情表现。来给全国公众一个答复。这不,现在关于虚无的事件网上都被删掉了,如果不是刻意而为,这可能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1
徐武现怎么样了?究竟在里面发生什么事了?引用某领导人的话就是让人“揪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52
徐武,被集权了,改朝换代后他作为为百姓伸张正义的英雄,被载入史册,他虽然没有战胜*,但永远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