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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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39
不是绝对不可以,但是建议药物在过期后立即妥善处理意见建议:其实药物的有效期是按照药物稳定性来制定的,比如药物稳定性为2年,那么药物的有效期一般会是1年半,那么也就是说药物在达到有效期标注时间时其实并不一定已经分解或者发生实质性改变,但是这是与药物的贮存密切相关的,假如药物在贮存过程中没有注意药物的储存方法那么会严重影响药物的稳定性.以维生素C为例,在开瓶后如果没有在短时间内服用完,那么在大约六个月后在打开药瓶,很有可能你会发现药片已经发黄,那么这就说明药物已经分解,不可以再服用了,对于西药制剂必须在有效期内服用,假如是没有分装在铝箔包装里的分剂量药物,那么在开瓶后建议在6个月内服用完毕,无论在6个月后是否服用完毕或者到达有效期标注时间都应该销毁;对于中药制剂比如丸剂,假如是原生药或者中药提取物制成,那么即使超过有效期,在短时间内还是安全的,但是尽量不要服用过期药物,尤其是没有单独分装的药物制剂,最好是算好服用时间,在有效期内或者开瓶后半年内服用完毕,可以省去安全隐患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39
其实过期时间不超过1年的药是没问题的,补充!!一定是保存完好的药,在规定的温度,湿度,光照下保存好的药.我是做药品销售工作的,所以比较了解,不过也是供你参考,西药在保存很好的条件下,过期2年扔可以食用的,中药在过期1年也是可以的,过期是指他的有效部分的衰减,我们吃的药只是些化学成分,不是活性成分,生物药除外呀.所以,吃了过期不长的药(要保存好哦)是没问题的,只是里面的药效可能会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