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1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21
1、目前主诉的定义中没有涵盖的内容
1 健康人体格检查
如果不是由于疾病,住院的目的就是体检。主诉可以写“要求住院体检”或“单位安排住院体检”。
2 特需性医疗服务
为追求更高生活品位自主选择住院接受某种治疗。如正常人的美容手术,一个原本正常的人想把单眼皮做成双眼皮。主诉可以写“要求住院做双眼重睑术”。
3预防性治疗保健需求
4病人处于亚健康状态,曾经有过不适症状或阳性检查结果,经诊治没有留下症状体症,目前也没有任何不适,但是要求住院进行预防保健性治疗。如体检发现血液粘稠度增高,要求住院输液治疗。主诉写明体检发现异常项目、发现时间、住院要求。可以写成 “体检发现血液粘稠度高1月,要求住院输液治疗”。如曾经有血液粘稠度高等化验异常经治疗已接近正常。要求住院输液预防保健性的治疗,主诉可以写成“曾有血液粘稠度增高病史,要求住院输液治疗”。
5肿瘤病人手术治疗后,医师都会要求病人定期住院接受药物治疗,以巩固和保证手术治疗效果。如病人因食管癌做过手术,医生嘱其术后半月来院化疗,手术后病人吞咽困难等症状已不复存在,当然也没有必要再写入主诉,可以写成“食管癌术后半月,遵医嘱来院化疗”。手术后定期住院化疗的病人写明手术、手术后时间、第几次住院、住院需求。如:“食管癌术后半年,第3次住院化疗”等。只要能说明病人状态:癌症和手术部位,时间,治疗需求即可。
6后续治疗性需求
临床医师在处理某些疾病时,有时会分两步走,先用某种方法或材料对疾病进行处理,等病情恢复或稳定后在取出材料和恢复机体原有生理状态。如:股骨骨折的病人,第一次住院是施行股骨内固定手术。手术后病情稳定休养1年左右,医师或病人自己要求拆除固定物再次住院,拔钉是内固定手术的后续治疗。病人伤口已经康复,没有不适症状,主诉可以写成“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手术后1年,取内固定物”。
颅脑外伤形成脑疝时,医师手术清除病变组织或血肿后为了减压,硬脑膜不缝合,骨瓣去掉,皮肤缝合。待病情稳定半年后再入院行颅骨修补术。第二次住院的主诉可以写成“外伤手术后颅骨缺损6个月,要求行修补手术”。
泌尿系统的一些疾病,如外伤性尿道断裂,要做尿道会师手术,对于重症病人,医师有时会同时做膀胱造瘘,保证尿液排出。等尿道功能恢复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入院行造瘘管拔除术。主诉可以写成“膀胱造瘘术后3个月,要求行造瘘管拔除术”。
部分重症肠外伤或肠癌病人,行肠切除Ⅰ期修补术的同时做近端肠外置,经过短期观察后将外置肠还纳。部分病人则需要2个月后再入院将外置肠还纳。主诉可以写成“肠修补及近端肠外置术后2个月,要求行还纳术”
有一些全身或局部疾病需要在腹部按放营养管、引流管等,间隔一定时间后也会有住院拔管的要求。
后续治疗性需求还有很多,在此不能全部举出,书写这种主诉的前提是第一次住院已将病人的原发病治愈,病人没有因原发病引起的不适主诉,是为取出或改变医疗需要性状态而住院恢复病人正常生理状态为目的。主诉没有症状,体症。只有治疗后状态和住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