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2:2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44
不同区域采购的公共自行车材质和品牌不同,导致公共自行车的成本不同,自然也会导致赔偿金额的不同。
在北京9个已试行公共自行车的区县中,大兴区遗失使用年限一年内的车甚至要赔1070元。对此,大兴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透露,这是因采购公共自行车成本高,且车辆遗失后需从外地进货,再请专业人士调试安装,均需一定费用。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租赁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各区公共自行车均为区财政拨款公开招标采购,北京市对各区公共自行车的价格及赔偿金额并无明确*。
“各区采购的车辆材质和品牌不同,单价也不同,遗失车辆的赔偿金也不同,大多是按照购进的成本来算。”工作人员介绍,如在赔偿后车辆被其他人归还,赔偿金可返还。
扩展资料:
兰州:损坏公共自行车 两青年被判刑
公共自行车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兰州市民,但是仍有人故意损毁公共自行车,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1月10日,记者从七里河区人民*获悉,两名社会青年因故意损毁公共自行车而被判刑。
据了解,去年9月16日23时许,来自康乐的社会青年康某、杨某和马某(案发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没有可以刷卡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公交卡,三人预谋将公共自行车从网店的锁止器中强行拉出使用。
之后三人窜至兰州市七里河区河湾堡东街金港城西门公共自行车网店,杨某负责在旁边放哨,康某和马某互相配合采用强拉的方式从该网点的三个锁止器中强行拉出3辆公共自行车,三人每人骑走一辆。
三人骑行至兰州市城关区白云观网点时,因马某对他骑的自行车不满意,又从该网点的锁止器上采用同样的方式强行拉出一辆公共自行车。
三人在骑着强行拉出的公共自行车返回七里河区金港城途中被*人员抓获,查获公共自行车3辆。案发后,康某和杨某的家属赔偿兰州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9450元。
*审理认为康某和杨某结伙故意毁坏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杨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公共自行车遗失赔偿金各区有别 大兴赔偿达107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兰州:损坏公共自行车 两青年被判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45
规范租用服务行为,维护租用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杭州公共自行车(免费单车)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本着“随租随用,用后速还,限时免费,通租通还,损坏赔偿,便民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服务须知:一、杭州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2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身高在145cm以上,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以及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安全骑行的,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二、凡符合租用条件者,可凭已申领的杭州公交IC卡(开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卡内(电子钱包区)具有200元以上资费的,可在各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刷卡租车、还车,并结算费用。三、符合租用条件的中外游客及未持有杭州公交IC卡的市民等,可在已公布可办理公交IC卡Z卡的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及龙翔桥公交IC卡发售中心,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最低存入300元现金后(其中200元为租车信用保证金,100元为消费资费),办理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持卡即可在各服务点刷卡租、还车及结算租车服务费用。为方便中外游客和市民,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可办理不超过5张Z卡。四、杭州公交各类IC卡申领、使用的具体办法,见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申领使用须知》等相关规定。五、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公共自行车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租用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租车服务费用实行分段合计,还车刷卡时,从租车IC卡中结算扣取。六、凡乘公交车下车后,自在公交车刷卡起的90分钟内,租用公共自行车的,租车者的免费时间可延长为90分钟。计费结算时间也相应顺延。七、凡租用公共自行车,只需将具有租车功能的IC卡,放在存有公共自行车的锁止器刷卡区上直接刷卡,当刷卡区界面上绿灯亮闪后变长亮(蜂鸣器发出“嘀……”响声),公共自行车锁止器便开启,即可将自行车拉出实现租车(租车者须在30秒内将已租用的自行车拉出,脱离锁止器。超过30秒,该自行车将被重新锁止,届时应再次刷卡重新租车,并及时将自行车从锁止器拉出)。公共自行车租用起始时间,从租车者成功刷卡开始自动计时,同时扣取租车“信用保证金”。八、租车者在租用公共自行车时,应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本《须知》和《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等相关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安全骑行,爱护公物。因租车者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失、损坏和丢失等,由租车者按《杭州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作出赔偿。赔偿标准未明确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九、租车者在租车和骑行前,应当检查所租自行车各部件的安全性能。租用后,如发现车辆有影响安全骑行的问题,须及时与现场服务人员或服务点公布的服务人员手机联系,由服务人员妥善处理。现场无服务人员的,应将所租自行车重新推入锁止器,刷卡归还后,另选择其它车辆租用。十、骑行中,发生轻微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坏事故,应及时与事故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交警部门处理。骑行中车辆出现故障,须及时前往就近服务点调换或修理。十一、租车者应树立“随租随用,用后速还”的用车理念,当天内应归还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还车时,只要将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推入锁止器(在无人值守服务点还车的,应先将车推入划有*标志线的“车况受检区”,停留2~3秒种后,再将车推入锁止器),当锁止器绿灯开始闪亮时,将租车的IC卡在锁止器的刷卡区进行刷卡(卡在刷卡区内作短暂停留)。当绿灯停闪长亮(蜂鸣器发出“嘀……”响声)后,系统停止计时,并完成收费结算,此时应及时将IC卡取回,确认车辆被锁止后,即实现还车。还车者离开前应检查所还车辆是否被锁止器锁止(将车向后用力拉一下,无法拉出的)。凡租车者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车辆未被锁止,所发生的租车费用及车辆损失由租车者承担。十二、租车时IC卡内所扣取的“信用保证金”,还车后可在服务点设置的自助服务机上返还(未设置自助服务机的服务点,无法办理“信用保证金”返还操作)。需经常租用公共自行车的,还车后可不办理“信用保证金”返还手续操作,将“信用保证金”存储在系统数据库内。以后租车时,系统将不再在该IC卡内重复扣取租车“信用保证金”。十三、每张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车功能的IC卡,只允许同时存在租用一辆公共自行车的行为。还车时所租自行车必须与租用该车的IC卡相对应。卡、车不对应而无法还车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租车者承担。十四、租车者需要查询所持IC卡租、还车记录、费用结算、卡内余额等消费信息或处理“异常卡”(租车时,刷卡不当或刷卡后30秒内,未将所租自行车拉出脱离锁止器,并未重新刷卡租车的,以及还车时,自行车推入锁止器后,刷卡不当或过快,造成系统无法读取IC卡的全部信息,45秒后自行车被自动锁止的),可持IC卡在各服务点所设置的自助服务机上,按提示进行操作和处理,恢复该IC卡的正常租车功能。十五、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除系统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外(发生异常情况时,将采用手持POS机刷卡的方式服务),均采用自助式服务,实行“通租通还”。十六、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时间4~10月份为:6∶00时~21∶00时;11~3月份为:6∶30时~20∶00时,还车时间相应顺延半小时(若超过半小时,必须前往24小时服务点还车)。因季节和客流变化,各服务点服务时间可作相应调整。服务时间的调整,除通过媒体公布外,在对应的服务点进行告示。为方便夜间租还公共自行车,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自行车公司),将逐步增设24小时服务点。24小时服务点设置有明显的标识,具体名称、地点、编号由公共自行车公司及时在媒体和杭州公交网站上公布。十七、除团队租车外,租车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租车辆归还。超过还车时间的,当天应前往24小时服务点归还,并按规定结算租用费用。十八、凡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需提供10辆以上,租用地点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租用时间在4小时(含)以上的,均可提供团队租车服务,并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按《杭州公共自行车团队租用服务须知》,提前4小时以上,到公共自行车公司(复兴路106号)或指定的服务窗口,预约办理团队租车业务。双方签订公共自行车团队租用协议后,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十九、租车者在骑行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公共自行车安全骑行要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租车者(使用人)承担。二十、18周岁及以上的成年租车者(骑车人),在设有儿童座椅的公共自行车上,可携带一名8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骑行。未设儿童座椅以及18周岁以下骑车人,一律不得带人骑行。二十一、租、还车过程中发生无法租、还车等情况(红灯闪亮,并发出“嘀、嘀、嘀”的短响声或“嘀……的长响声,此时表示租、还车失败),租车者应检查锁止器是否红灯长亮、租车IC卡是否存在异常;还车者应检查车辆是否推入锁止器到位、还车IC卡是否存在异常、卡与车是否相一致、卡内资费是否不足等。如遇上述情况的,请及时检查更正,以便能顺利租、还车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45
关于公共自行车损坏赔偿的标准,各地区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