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合同期未满是怎样赔偿的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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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37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这样做: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37
保留好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以态度不好解除合同时违法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2个半月的双倍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福利待遇。追问希望能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引用呀,把明文法律发给公司看比较有说服力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37
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应当支付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工资进行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你自己上网就能找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2:38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