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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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07
明代勋贵庄田的来源,除皇帝拨赐外,也有奏讨的庄田、占夺的民田、霸佃的官田等。洪武三年(1370)大封功臣,赐勋臣田,受封功臣计有六公、二十八侯、二伯。赐给这些公侯的佃户是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其中赐给李善长的即有一千五百家。以一户佃种土地十亩计,赐田数量当在四万顷左右。此外还有额外奏讨、受纳投献和抑买占夺的土地。由于勋贵的家人奴仆多倚势干禁,侵夺田土。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六月铸公侯铁榜,申诫公侯:不得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不得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不许收纳为避差徭而欲私托门下者;不许虚钱实契侵夺民人房屋孽畜;不许受诸人田土及投献的物业;不许管庄人等在乡欺殴人民。二十三年又令礼部编《稽制录》,严禁公侯潜奢逾制,有的公侯惧怕诛戮,交还给爵地。二十五年又尽收赐田归官,公侯只给岁禄。在胡惟庸案和蓝玉案中,开国功臣被杀戮殆尽,尚未归官的赐田,也都被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