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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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2:24
现在部队没有分房了,一般副营以上(边防部队正连就行)家属可以随军,就可以得到暂时居住的公寓,如果转业或调动就要交出来。一般副团以上可以买部队的福利房,级别越高福利方面积越大,到将军的时候都有别墅住了,但都是要自己掏钱买的,只不过很便宜罢了。
个人买房有哪些规定:在职人员,主要住用公寓房,经批准,可以购买本单位售房区内的现住房或腾空的住房,可以购买军队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购买家属单位的住房,还可以购买地方*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
离休人员,已安置进住干休所的,现有住房又符合出售条件,可以购买现有住房;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进所安置,但住房已列入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或租住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退休人员,已安置住房的,可以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第四、五批安置计划并开工建设的,购买或租住已规划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自购、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还可以购买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
居住在营区里的转业复员人员,在地方确无住房的,经批准,可购买军队售房区内的现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现在部队已经取消福利分房了,目前军官的住房分两类。一类是经济适用性住房,另一类是军官公寓。
一、军官的经济适用性住房这类住房主要是分给营级以上军官,按照军官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标准,个人要掏很大一笔钱,当然比地方商品房要便宜得多,产权归个人。这个住房也不是所有军官都能分到的,要看这个单位的大小和经费的多少,单位规模越大,经费越多,而且自己有闲置土地能盖房的单位,才能有机会分到,反之,别说经济适用性住房,有的单位连军官公寓都没有,干部住房只能自己解决,现在部队里在经济适用性住房这个问题上很不平衡。
二、军官公寓这类住房主要是分给家在住地的营级以下军官,属于周转房的性质,产权不归个人,军官调动、转业或者提升并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原来住的军官公寓必须上交,分配给别人使用。
除此之外,不管什么级别的军官只能享受一套住房。一旦军官提升,享受住房的面积增加了,一个办法是交旧房分新房,另一个办法是货币补偿,按增加的面积拿一部分钱了事。
家属随军随军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职务达到副营职;第二个职务没有达到副营职的,军龄必须满十五年。当然,针对一些边海防和艰苦地区的军官的特殊性,出于照顾的原则,随军条件可适当降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家属随军由当地民政部门协助办理就业安置,这个就看当地的就业环境了,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就业相对就比较容易,如果当地的就业环境不好,那就只能算安排个工作了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2:24
营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