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蒙养院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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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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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02:12
清末教育*中最初级的学校。其宗旨在于辅助家庭教育。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入学年龄为三至七岁,每日授课不超过四小时。以女子师范毕业生为教师。
第一 ,中国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结束了 , 在通向学前教育社会化的道路上 , 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第二 ,学前社会教育机构在中国产生,既反映了近代大生产的发展,要求学前教育与之适应这个一般规律,又反映了它是一种自上而下被动出现的特点,是随着近代学制的出现而勉强确定的。
第三,蒙养院的办院纲领,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总原则,既不肯放弃传统儿童教育的核心——封建伦理道德的灌输,又具有近代社会学前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第四,严重抄袭日本的学前教育。清末蒙养院制度,基本上仿照了日本明治三十二年颁行的《幼稚园保育设备规程》; 在实施中,较正规的蒙养院教员由日本人担任,课程、教法也参照日本,甚至设备也由日本购进,表现出极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的特点。
意义:蒙养院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蒙养院是中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它是同新的学校体系同时产生的。真正用意在于加强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