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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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9:23
法律分析: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秘书工作、行政督办工作。
2.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要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工作情况,发挥联系纽带作用,为领导当好参谋。协调好后勤与医疗之间的关系,确保以医疗为中心,顺利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5.沟通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章、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7.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领导和员工的正常工作用车,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违章和事故,降低油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