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同中既有材料销售,又有安装,可以分别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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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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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0
可以的。可以分开开具*,不同税率的*需分别开具*,申报时分别申报各自收入.
1、合同中要分别注明货物材料销售的金额及技术服务费的金额。硬件和服务收入应体现合理的毛利率;硬件和服务收入的毛利率应相对稳定,避免较大波动,如有波动,应有合理说明.
2、同一个合同的两个不同业务, 营改增实施后,技术服务费也属于*的业务,所以贵公司的两个业务属于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拓展资料:
1、*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2、*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称为税务*。*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重复或跳号。
3、简单来说,*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主要是用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