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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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0:20
法律分析:本人身份证,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或经依法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