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4:0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39
第一,按照《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0
当然有义务照顾有神经病女儿,因为神经病女人无论多大她都没有自行生活的能力,而这么神经病女儿属于父母共同的孩子,在没有自行生活的情况下作为父与母都有义务共同照顾而不是父亲或者母亲单方面照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0
有一个身体不健康的女儿那么有作为父亲是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女儿的。既然你们已经离婚多年,那么作为父亲来说,应该在经济上共同负担女儿的花销。因为她是身体不健康的人,所以不能再满18岁以后就不管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1
这个当然是有义务的,只要是他的孩子,跟他有血缘关系,那就必须要负责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1
有义务共同承担,你要去找你女儿父亲协商,协商不成你就要去*告你女儿父亲这个途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