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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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9:53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