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10:53
公积金贷款 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还款的时候,需要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主借款人携带 身份证 和 借款合同 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 最后还清 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可以使用 住房公积金 帐户余额。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结婚证 、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办妥转帐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