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跟工程承包范围的解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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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2:20
首先应当明确:合同是很严肃的事情,需要字斟句酌。
其次从常例上来看,一般是以“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为准,“工程概况”指的是这个工程总体的概况,其中某些“工程内容”不属于乙方的承包,比如说很多地方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消防这一块,一般都是由甲方另行指定分包。
最后,如果合同中因为工作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使得你所做的工程内容超出了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有两个方法可以让你不受损失:
1是签证,一般来说,甲乙双方都是基于合作的意愿而走到一起来的,没有谁会主动挑起“纷争”,只要是你做的工作,当然,质量应该是保证的,甲方一般都会签给你。如果的确不属于你的内容,做做工作,也是可以拿到钱的,没有这么不讲道理的甲方的。
2就是仲裁或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原则,就是保护无过错一方,法官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权。如果是标准合同范本,是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即便是出现了,也是甲方办事人员的责任,是他们写错了,施工方是无过错一方;再则,做一项工程内容不是去市场买个菜,交钱拿菜走人,它是有一定时间的,而且工程的质量是要经过甲方签字认可合格的,只要是甲方签字盖章通过验收,就证明了我做这件事情是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做的,不是我没有经过许可的乱做,最起码是在甲方默许的前提下做的,这种情况下,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这种官司从理论上来说,他是无论无何也打不过的。
附带着我说一下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活还没有干,这种问题就简单了,先查招标文件里有没有这一项内容(招标文件和图纸都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有相应的法律效应),有没有这一项内容的相应图纸。有就是你的工作内容,没有就不是。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飞扬哥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2:21
应该在施工承包的范围内,在这个的最后一定有等全部工程或是施工总承包的字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2:21
工程概况是指在施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单位、工程名称、规模、性质、用途;对于资金来源、投资额、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工程总造价、施工条件、开竣工日期、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图纸设计完成情况、承包合同等。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