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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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8:10
摘要您好,为您选取了对您有用的几条:第一,为规范全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使用管理行为,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11号)《省民防局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管理的通知》(苏防﹝2017﹞20号)《关于明确高邮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相关*的通知》(邮价字﹝2018﹞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本办法适用于高邮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以下简称“人防车位”)的租金管理。第三 人防车位出租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代理单位”)使用人防车位应先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第四 本办法所称的人防车位租金(以下简称“租金”)收入,主要包括:租金及租金存储利息等。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09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管理办法,找出住宅小区人防车位您好,为您选取了对您有用的几条:第一,为规范全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使用管理行为,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11号)《省民防局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管理的通知》(苏防﹝2017﹞20号)《关于明确高邮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相关*的通知》(邮价字﹝2018﹞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本办法适用于高邮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以下简称“人防车位”)的租金管理。第三 人防车位出租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代理单位”)使用人防车位应先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第四 本办法所称的人防车位租金(以下简称“租金”)收入,主要包括:租金及租金存储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