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2:1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5
没有。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扩展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严重失信名单列入、移出的具体条件以及披露期限,由省级有关国家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并报送省发展和改革部门。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本行业、领域严重失信名单列入以及移出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要求,独立、公正、客观地确定严重失信名单。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对信息主体采取的惩戒措施,应当与信息主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国家机关决定将信息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5
我也是同样问题,中信客服说了 这是 信用卡借款业务 不是贷款。具体会不会上征信记录,得电话咨询中国人民银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7
有的追问那征信记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更新到我没有贷款?追答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