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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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57
法律分析:没有优惠*,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