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1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04
在四川遂宁,一只健身铁球从楼下掉下来砸到了一名不到一岁的女婴,孩子身亡。但在最终的判决中,掉下铁球的整栋住户每户判赔3000元,除了确定没人在家的住户外。之所以被判集体赔偿,首先是因为找不到抛物者,无法按个人伤害来定罪;其次,按照高空抛物的法律,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加害者,从公平角度出发分担损失;再次,这是判赔方式是为了维护弱者利益。
一、无法找到具体加害者事发后,警方很快就介入了调查,家家户户入户询问,但是并没有找到具体的加害者。难以找到加害者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该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外来人员进入较杂,并且通往楼顶的门没有上锁,所以,到底是小区住户还是外来人员抛掷铁球无从得证。另一方面是住户在家中的行动难以找到具体证据,只有几户能确定家里确实没人,住户也没法提供不在家或没有投掷铁球的证据。
二、适用高空抛物过错推定原则国内对这种高空抛物又找不到肇事者的,会按照高空抛物过错推定的原则来判决。所谓过错推定,指的是加害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来推定其可能犯有过错,并需要为其承担责任。高空抛物按照这一原则来,是让整栋楼的所有业主承担责任,这样人均下来赔偿的损失就小,即便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也能给予受害者赔偿。
三、维护弱者利益原本的诉求是79万多,最终每户判赔3000元,共计总判赔数量是36万。尽管在有些人看来这种方式不公平,因为肇事者没有得到惩戒,其他人却要为他承担损失。但在无法追踪到肇事者的情况下,这是维护弱者利益的一种方式。不然的话,受害者就只能失去一个孩子,又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
你怎么看待这种判决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05
由于事发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通往楼顶的消防门未上锁。故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但对于家中确实无人居住,不承担责任。不过,部分业主辩解房屋不临街、家里没有铁球、房屋距事发地点较远等主张,*不予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05
由于没有找到真凶,因此*判处整栋楼集体赔偿。由于该栋楼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凶手,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判处整栋楼集体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06
因为没有找到具体的行凶人,所以女婴父母把整栋住户都告上法庭。而且有相关规定高空抛物找不到具体行为人,整栋用户都是要进行赔偿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4:07
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当此类事发生时,如果找不到具体涉案人,整栋住户都是有连带责任,所以判整顿住户集体赔偿是一个法律规定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