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3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10
最近来自重庆的王女士的婆婆因在网上售卖自己手工制作的扣肉被“职业打假人”摆了一道,这名“打假人”一次性购买了150碗扣肉,随后转头就把王女士婆婆举报了,以三无产品之名要求索赔,最终*判处王女士一家赔偿5万元。网友纷纷为王女士一家打抱不平,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被“打假人”坑了,但是在这次事件中,王女士婆婆也确实违反了一些法律规定,在食品安全法当中有明确规定,任何售卖的食品都要标明成分表,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但是王女士家售卖的扣肉却并没有任何标签。
说到这有些网友可能就要说了“自己家制作的扣肉,真的有必要搞得这么严格吗?这跟我们自己在家做的扣肉没啥区别呀。”确实没什么区别,但是大家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如果要对这些手工食品进行售卖,那么相应的产品详情标签就一定不能少,这也是为了老百姓的饮食安全着想。那么,王女士婆婆违反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呢?
1、食品未提供明确的配料信息。这一点对于食品来说非常重要,就算是自己做的食品,也要明确标明配料信息表,包括主材料以及使用的配料,调味料等。
2、食品未标明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一般来说,手工制作的食品保质期3-5天左右,这一点也是需要在食品标签上面进行明确说明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王女士一家的确违反了一些规定,但是从道德层面来说,这位“打假人”真的很不道德,以刻意盈利为目的的打假,可能更倾向于“讹诈”,很多了解过这次事件的网友说“这哪是职业打假人,明明就是职业讹诈人!”虽然*判处王女士一家赔偿购买方五万元,但她表示对判决很不满意,后续也会提起上诉。
这次事件把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一部分网友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来讲,王女士赔偿这五万元确实不亏,虽然知道是被坑了,但就当长个教训吧。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如果王女士真的掏了这五万块钱,在无形中也增长了这些“职业打假人”的嚣张气焰,可能以后会出现更多的王女士被这种人坑骗,不知道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你觉得王女士应该赔偿这五万块钱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10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出售散装食品,但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 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11
我认为他违反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在生产经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关的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以及生产的厂家,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标注的,如果没有标注,那么则会视为三无产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11
如果销售了三无产品的话,就是属于一个违法的犯罪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是包括了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