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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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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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2011年7月社保*规定,
如是2011年6月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续交满五年,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补足年限的费用,在补足后可办理退休手续,补足后次月领取养老金。
如是2011年6月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时,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具体的*可以到街道(乡镇)社保所咨询,也可以拨打12333社保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