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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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3:11
如实报上去,少报是违法的。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