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0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5
有无法律风险分两种情况:
一,在劳动者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去了新用人单位填写了入职登记表,但还未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这时对劳动者,对新用人单位都是没有任何风险的。
此时,需要劳动者前往新用人单位办理好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再去新用人单位上班。
第二种情况时,劳动者去新用人单位办理了入职登记,并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已经去新用人单位上班了,这时,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都面将临着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主要分为对劳动者本人的风险和对新用人单位的风险两种。
一,对劳动者本人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原用人单位可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从以上两个劳动法律文件可以看出,劳动者不仅面临随时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在职业道德上也站不住脚,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定的影响。
二,对新用人单位的影响:
由于新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公司时,没有调查清楚劳动者当时是否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于这种失误事实上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原用人单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的,那么新用人单位面临着赔偿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责任。
综上所述,在没有原用人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本人及其职业素养,为了新用人单位不受影响,劳动者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5
如果原单位不起诉你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劳动合同解除书,新单位也不敢和你签订合同,否则就都成被告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6
嗯,有作用的,他可以做一种证据,证明你又和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嗯,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7
没有法律作用。你填写入职登记表。只是表明你有意向到这一家公司去工作。至于对方是否能录取你。还是一个未知数。其实对方想录入你进入公司工作。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你们会商定入职的日期。然后在入职的时候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时候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你确定想离职,去寻找更好的岗位。建议你先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安安心心的寻找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