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0: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1:58
法律分析:1、上市交易
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又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原限价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或转为其他保障性住房。
购房人按市场价出售所购限价商品住房后,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监督管理
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进*屋权属登记时,房管部门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字样。
购房人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入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房委办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
购房人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一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房,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限价商品住房以自住为目的,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违规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纠正的,收回其住房。
法律依据:《关于成都市限价房申领的通知》 为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继三月初成都市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后,我市又在4月推出了5997套限价商品房。从4月1日到5月31日,凡户口在金牛区内,家庭年收入在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至金牛区房管局申请购买限价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此次推出的这批限价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到90平方米之间,有套一、套二、套三3种户型可供选择。房价原则上比同等地段、同等品质的商品房低15%-20%。为避免有人钻空子,此次限价房规定在五年之内不得转让,且申请人在五年之内不得购买其他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