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向那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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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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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2:45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起诉。2、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话,则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2:46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不考虑员工所在地。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就起诉至该*。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