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水库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如何缴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8: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14
1 、改扩建项目重新立项,之前项目已做过水土保持方案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现改扩建占地范围还为原有占地面积,仅在占地范围内进行建构筑物推倒重建或者重新布局,是否需要再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谢谢
答: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 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改扩建项目重新立项的情况,需要再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 、戈壁农业日光温室大棚需不需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农村人饮供水站给工业园区修建的供水工程是否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问题一: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第十一条规定,您提到的温室大棚不属免征情形,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问题二: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第十一条规定,您提到的供水工程如果属于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情形,则符合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3 、请问如果是代征道路和公共绿化面积,需要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不是红线范围,也不是临时占地。有没有什么相关文件?
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第4.4.1 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因此,您提到的代征道路和公共绿化面积属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4 、为向全市人民提供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我市建设了奥体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为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配套设施及周边休闲绿地,请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可以扣除属于公共绿地的面积
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因此,我们认为,您提到奥体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中,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园林绿化设施部分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5 、一个旅游项目中,有流转的林地,林地不开发建设只需要建设看护人员的房屋,这部分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吗?如果编制了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答:问题一:按照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您提到的旅游项目(含流转的林地等所有建设内容)应当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问题二: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因此,您提到的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不是其中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面积。
6 、科左中旗有一家煤矿,2006 年获得上级水利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2013 年水利部门按照其占地面积收取了20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该煤矿从2013 年9 月正式开始生产,但从开始生产到2016 年3 月未交纳水土保持费。理由为2016 年3 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发改、水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之前不应该收费。从2016 年3 月开始收取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现在想咨询,该煤矿从2013 年9 月生产到2016 年3 月期间,是否应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谢谢!
答: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第七条规定,您提到的煤矿开采属于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同时,您提到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内财非税规〔2015 〕18 号)的第七条第二款也有同样规定。因此,您提到的煤矿应当按照开采量,依法依规补缴2013 年9 月至2016 年3 月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7 、请问水土保持方案中橡胶坝工程建设的占地面积怎么计算?坝前铺盖、坝后消力池、护坦、海漫、防冲槽等在施工结束后,都淹没在水下,这部分是否计列占地面积?是否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谢谢
答:问题一:您提到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橡胶坝工程建设的占地面积,应当根据橡胶坝主体工程相关设计文件确定。
问题二:您提到的坝前铺盖、坝后消力池、护坦、海漫、防冲槽等涉及淹没的建筑物均应计入占地面积。
问题三:按照《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 〕886 号)、《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 〕1186 号)、《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 〕58 号)等有关规定,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您提到橡胶坝工程的水下淹没部分,不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8 、铬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是否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 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我们认为,您提到的铬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19 年8 月取得水保方案的批复,是否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有何依据?
答: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 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因此,您提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属于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符合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10 、老师您好,农牧联合养殖项目(养猪场)征占用土地面积里面包含养殖区和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部分该不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 〕8 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农牧联合养殖项目属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因此,您提到的养殖区和基本农田都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