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形式包括那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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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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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04
主流的观点,系统化形式一般有两项内容:(一)法律汇编。(二)法律编纂。
以上是比较普遍的观点。只要是符合以下方法的形式,都可以成为规范新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形式。
(一)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自法律效力的活动。法规清理是法的创制机关的专有活动,但它并盖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法规清理可能产生三种结果:明令废止、责成修改、延长法律效力。
(二)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法规汇编不是立法活动,它不能形成新的法律和法规。
(三)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它必须由立法机关按照职权范围和法定范围进行。
(四)制定法律全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04
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和法律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