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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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8:17
请问南京公积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借款人将填好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2、贷款初审。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初审。
3、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合同。
4、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贷款进行复审。
5、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管理中心会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6、贷款发放。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的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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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具体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要求申请个人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要求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资金作为首付款;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必须提供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所购房屋必须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我整理了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贷款银行受理—贷款初审—复审—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具体流程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提出申请;
(2)受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范,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制度,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公积金缴存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房屋的完好性、权利状况等逐笔进行贷前调查。
(4)受委托银行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2.资料审查。
(1)受委托银行审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担保方式,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2)贷前调查完结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如需公证,通知借款人办理公证手续。
(3)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借款合同文本。
(4)受委托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应优先提供公积金贷款。
3.受委托银行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借款合同文本指定的区域中,同时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贷款文本和相关合同的相应位置签字。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到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盖担保章,付清房款差额并在补充付款证明上盖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担保章后,将手续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过户的,直接将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到担保机构盖担保章,并在付款证明上盖担保机构担保章。
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贷款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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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在南京按相关法规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或部分份额的共有产权房)、建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购,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房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装潢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1.仍有尚未归还的逾期贷款的,或担保人代偿、或处置抵押物归还贷款的;
2.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申请贷款时近五年内,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4.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5.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逾期(不含年费)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
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