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扣税:高分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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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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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38
您应该纳=(1800-1600)*5%+45000*15%-125=6635
以上计算未考虑保险及你们当地相关的出差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第一种方法是,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6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1.6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第二种方法是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000元),2007年1月13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3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600-10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第三种方法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16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例3:高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用全年奖金除以12后为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1775元。
18000÷12=1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8000×10%-25=1775(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38
完全同意楼上观点,并补充楼主关于出差补助问题:根据我国个人收入构成情况,差旅费津贴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项目的收入,不予以征税。因此,您每月出差20天的1000元收入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您1至11月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就为:(1800-1600)*5%=10元
12月的个人所得税为(1800-1600)*5%+45000*15%-125=6635元
补充楼主的问题:
1、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也就是说如果您每月的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减去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免税项目仍低于起征点的,就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了。但是年终奖是不能减除上述内容也不能减除起征点的,因为纳税人所有的费用扣除额已经在工资中全部扣除,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年终奖和起征点是没有关系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下面我用2007年和2008年不同起征点计算您年终奖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2007年,因为您12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故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一次性奖金/12后商数对应的税率)
所以,您2007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45000*15%-125=6625元
(45000/12=3750 适用税率为15%, 扣除数为125)
(2)2008年,因为您12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故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以,您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45000-200)*15%-125=6595元
(1800与起征点2000的差额为200元 )
(45000-200)/12=3733 适用税率为15%, 扣除数为125)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39
1、工资应纳税额(扣税基数)应为应发工资-三险一金后的数额
这里三险一金不做考虑
甲年终奖10000先补齐扣税起征点3500
缺额1700(3500-1800),对剩余8300(10000-1700)计算个税
适用税率3%
甲应缴个税=8300x3%=249元
同理
乙应缴个税=(10000-(3500-2000))x
3%= 8500x3%=
249元
丙应缴个税=(10000-(3500-3000))x
3%= 9500x3%=
285元
2011年终奖个税算法: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400元,年终奖为1万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10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9900×3%-0=297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500元,发放年终奖为19500元,将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对应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19500×10%-105=1845元。
要注意年终奖临界点,
宁可少1000不要多1元。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税1154.1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税4950.2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个税495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个税19250.3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个税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个税88000.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