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48
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20日表示,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是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的客观需要;
三是确保民间借贷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五是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的现实需求。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较原规定大幅度下降:
长期以来,关于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民间借贷问题时关注的焦点。8月20日最高人民*宣布,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改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较原规定大幅度下降。
当天发布的《最高人民*关于修改的决定》宣布,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当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48
8月20日,最高人民*发布《最高人民*关于修改的决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LPR的4倍为标准取代“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49
是该有所*,免的有更多的人走向不正确的道路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50
能够让借贷者压力减小,释放流动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50
最新规定主要考虑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历史沿革、市场需求以及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等因素。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利国利民,不仅有助于减少涉贷纠纷、涉贷违法,而且有助于引导融资成本下降,进而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