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和证明人有区别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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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27
遗嘱见证人是在没有公正遗嘱情况下见证遗嘱的订立。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28
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见证了立遗嘱的过程就行,最好是要在遗嘱上签名的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28
见证人与证明人,其实,没有根本的差别。立遗嘱时,无论使用哪种方式,都要有两人以上在现场,签字画押,证明真实有效。在这里使用见证人,而不是证明人,显得更为贴切,因为他们就是亲眼看见了此事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