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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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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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12:42
外债是向其股东、外资金融机构或其他国外的个人或公司所借的外币贷款总金额。外债总额不能超过其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内容拓展:
一、近代中国外债历史
1、鸦片战争
在鸦片战争以前,*从来不举借外债,并且禁止该国商民赊欠外商款项,违者按"交结外国诓骗财物例"治罪,发遣伊犁边境当差。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从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变,清*举借的外债逐年增加。
2、开始借外债
清*开始举借外债是在1853年(咸丰三年)上海小刀会起义时,苏松太道吴健彰(原广州同顺行商)向上海洋商*项,雇募外国船炮,进行*。1855~1856年两次在上海关洋税中扣还的银数,即达十二万余两。1858年10月,两广总督黄宗汉以粤海关印票作抵,向美商旗昌洋行借银三十二万两,月息六厘,充*广东人民继续抗战的费用。这项外债据传还是英法侵略军进城时英军掠夺广东藩库存银的转手贷放。
3、《北京条约》签订
19世纪60年代初,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签订以后,江苏、福建、台湾、广东等省地方官僚,为了共同勾结扑灭太平天国起义,先后向外国洋商举借了十二次外债,总数达两百余万两,1866~1881年(同治五年至光绪七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向上海洋商六次举借"西征借款"银一千五百九十五万余两以*陕甘*起义和新疆各族人民起义。
日本侵入台湾后,1874年 8月海防大臣沈葆桢向汇丰银行首次订借福建海防借款两百万两,充购买铁舰、快船、洋*、炮药及台湾防务经费。中法战争时期,海防费用,特别是购买外洋船炮的费用,主要依靠外债支付。从1883年9月到1885年2月,以广东海防、福建海防、援台规越、滇桂借款等名义向汇丰、渣打等银行举借的外债共计七次,总数达库平银一千二百六十二万余两。
4、掠夺中国的工矿
从80年代中叶起,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利用借款掠夺中国的工矿、铁路等项权益,相互之间展开了竞争。1885年 3月怡和洋行为了同汇丰银行争夺各项借款特权,以兴修京西铁路、煤矿的名义向醇亲王奕?的神机营贷款五百万两,实际上这笔贷款除付船炮价款外,大部被挪用于修建颐和园工程。1886年奕命令李鸿章、周馥等向英、法、德诸国在津银行进行借款时,汇丰银行就通过粤海关监督增润向清*贷放银一百万两,充奉宸苑修缮南海工程费用。而德国华泰银行的代理商礼和洋行则于1887年提供了五百万马克的借款,作修缮三海费用。这些借款实际上等于向封建统治者变相行贿,而谋求染指当时铁路、航运、矿产等权益。1886~1888年,汇丰银行的轮船招商局借款,两次防堵黄河郑工决口及购买浚泥船机借款,和津通铁路借款等,共达三百三十二万余两,逐步实现它垄断对华借款的野心。到1889年张之洞的武昌织布局购机借款,汇丰银行的资本更渗入当时*兴办的新式工业了。
同时,德国财团对中国的资本输出也逐步巩固了它的阵地。1887年德国华泰银行和英国怡和洋行共同对开平矿务局修建津沽铁路投入借款,数额达一百零七万余两。1889年德国财政垄断集团决议设立德华银行后,它不仅资助德国驻华军火商泰来洋行同山东巡抚张曜出借嵩武军借款二十万两,并在1890~1891年,贷放了山东河工和福建借款共约五十六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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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4 12:42
外债是向其股东、外资金融机构或其他国外的个人或公司所借的外币贷款总金额。外债总额不能超过其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外债概述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外债与外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作为外资的一部分,与直接投资又有本质的区别。直接投资是以利润分配形式偿还,并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共担经营风险,外债则由举债国使用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外债的作用
一国对外举债通常有两种目的:①筹措资金,用于投资,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或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在经济开放条件下,一国的总投资应等于国内积累与利用国外资金,当国内积累不能满足其投资需要时,就有必要借用国外资金。因而,外债是由国内积累、国内储蓄与投资的差额引起的。②弥补暂时的外汇短缺。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如出现经常项目逆差时,在不动用其储备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外资来弥补,使其国际收支重新达到平衡。一般说来,适度的外债规模可以加速一国的经济增长,而超出国力承受极限的外债则可能对一国的经济产生很大的压力,这不仅表现在外债的还本付息可能会减少一国今后所能动用的资源,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增长;而且外债增长过快也将影响到一国的进出口及国际收支的平衡。
外债的适度标准
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①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②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③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④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外债的计量
世界债务报告系统有两种:
①债务人报告系统,即根据债务人提供的数据而形成的世界债务表,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采用这一报告系统;
②债权人报告系统,即根据债权人提供的数据而形成的世界债务表,如国际清算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都采用这一报告系统。
由于考察的角度不同,因而数据就可能有些差距,前者通常有比较精确的关于各国*的或由*担保的长期债务数字,但对那些私人部分的债务和短期债务往往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测;而对于私人部分的债务和短期债务,以债权人为基础的数据就能弥补以债务人为基础的数据。中国的外债统计是以债务人为基础的。就广义而言,外债一般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及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从狭义的角度讲,外债是指国家对外国举借的债,其中包括国家在国外发行或推销的公债、向其他国家*、国际金融组织及商业银行的借款,因此,在这一定义内,*直接向国外借款是外债的主要形式。外债的主要对象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贷款、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买方信贷、发行外币债券、国际金融租赁、补偿贸易中需直接用现汇偿还的债务、延期付款及其他债务。外债的分类
按债务人,可分为国家债务与非国家债务,也称为主权债务与非主权债务;
按时间,可分为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
按贷款者,可分为*贷款(又称双边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又称多边贷款)、外国商业银行贷款,以及外国证券投资者;
按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与浮动利率贷款。此外,还可按借款者利益、币种等分类。
我国外债情况
中国*对外举债源于50年代初期苏联的实物援助。但较大规模的对外举债是在1979年以后。中国的外债主要分为:统借统还外债、统借自还外债及自借自还外债。中国*借款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门进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贷款,财政部负责世界银行贷款及以中国*的名义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公债,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部负责国际农发基金组织贷款。这些部门的外债称为国家统借外债1989年底,中国外债余额413亿美元,其中*贷款约70亿美元。中国坚持在自力更生为主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利用外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筹借资金,坚持到期偿还或提前偿还,在国际上享有良好的债信。
外债规模的监测指标
外债规模的监测指标主要分为三类:
(一)外债的总量指标
它是对外债承受能力的估计,反映外债余额与国民经济实力的关系。主要有:(1)负债率,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一般不得高于10%;(2)借债率,亦称债务率,指外债余额占当年出口商品、劳务的外汇收入额的比率,一般不得超过100%。
(二)外债负担的指标
它是对外偿债能力的估计,反映当年还本付息额与经济实力的关系。主要有:(1)偿债率,指一年内外债还本付息额与出口商品、劳务的外汇收入额的比率,一般参照系数是20%;(2)当年外债还本付息额与当年财政支出的比率,一般不得高于10%。
(三)外债结构指标
它是在既定的外债规模条件下,衡量外债本身内部品质的指标。主要通过债务内部各种对比关系反映举债成本。并预示偿还时间和偿还能力,旨在降低借款成本,调整债务结构,分散债务风险。主要指标有种类结构、利率结构、期限结构和币种结构等。
利用上述指标对一国外债负担进行分析,可看出其是否具备还本付息的能力。如果超过上述警戒线或安全线,就表明该国发生了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