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中的报酬没有注明含税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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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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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30
服务协议中的报酬没有注明含税时怎么处理?
不含税一般就是要求不开票,不开票就是意味着逃税,因此很明显这个条款在前提上就是非法的。建立在非法条款上的合同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该属于无效。好象很多的所谓内部合同,其实都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有一个外籍华裔和另一个朋友开公司,因为外资有优惠*,但又要求全外资才可以算外资企业,结果国内的朋友只好把钱打到国外再由那个外籍华裔打回国内,这样形式上就是全外资了。于是两个人签了个内部协议,表明各自股份。结果双方在经营上产生了分歧,撕破了脸,那个外籍就说是他一个人独资的。国内朋友拿出内部协议表明自己有股份,结果*以协议与国家相关法规抵触而不予承认,他的股份全部被外籍吞没。
只是目前我国的合同监管力度还是很欠缺的,因此大家为了节省成本,很多实际操作中都是签定不含税合同,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对双方都没有保障。
1、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由投资人承继权利义务;
2、合同未约定含税价,主张含税的一方应当承担货款含税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律师建议或意见
1、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主体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是否含税;
2、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主张存在质量问题的一方,应当及时做证据保全,并对涉案产品申请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31
1、没有特别注明的价格一定是含税价格,如果运费在协议中也没有明确,个人认为可以协商。
2、给*部门的*
是*普通*,但是对供货商而言开普票和*票是一样的,同样需要缴纳*。企业生产的产品适用税率为16%,而购进的原材料是10%,那么,按照规定,企业卖废品必须按照16%的适用税率计算交纳*。
企业生产购进原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无论是销售废品还是下脚废料,都要按照企业所生产的同类应税产品适用税率计算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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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38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因此,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3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且各地用人单位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王强所在公司,如果公司与员工签有集体合同,则王强的工资可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即为与王强从事相同劳动、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劳动成绩的劳动者,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从国家层面看,《劳动合同法》主要倾向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一般不会高于太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同工同酬在认定的过程中难度往往比较大,也比较复杂,特别是对于劳动者举证有很大难度,大多公司工资并不是透明的。
综上所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就自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一些涉及自己工作中的关键劳动要素协议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避免发生冲突。千万不要因为担心不被录用,有顾虑不提出自己有疑问的地方,对于不愿意明确劳动报酬的公司一定要慎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32
问:墨子老师,您好!上个月税务来我们公司检查发现一部分合同未纳税,现在要求我们补税。现在我们与税局的分歧是,我们认为合同记载的金额没有价税分离应为含税价,而税局认为合同金额默认为不含税价。您认为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合同的价款未载明是否含税,一般认为是含税价。因为合同签订的目的是通过合同的订立确保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最终获得双方协商的结果。所以,合同约定的价款金额一般为支付方所要给付的金额。为了避免分歧、减少矛盾,建议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载明所载金额是否含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9:33
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如果没有写明是否含税,那就是含税价格.
正常的情况,没有注明,会比较麻烦,您是销售什么的,按照行业常规,签订合同就应该包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