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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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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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4:27
身体健康,北方地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南方部分地区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即可,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全程陪伴就诊:不管你是检查、还是手术、复查,妹子帅哥全程陪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5:45
*机关人民*录用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
第三条 *机关录用人民*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制定,报人事部审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审定;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处)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处)制定,经*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人事部门审定;
(四)县(市、旗)*人民*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制定,经同级*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人事部门审定;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人民*录用计划,经同级*人事部门及省*厅审核,报省级*人事部门审定。
第四条 *机关录用人民*,主要从**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五条 报考人民*,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七条 录用人民*,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条 从**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在校期间要通过*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
第九条 *机关确需从**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条 录用人民*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机关拟录用的人民*,由用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录用人民*,报人事部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录用人民*,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审批;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处)录用人民*,经*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人事部门审批;
(四)县(市、旗)*录用人民*,由市(地、州、盟)*(处)审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复核,报市(地)级*人事部门审批。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录用人民*,经省*厅审核同意后,由县(市)级*人事部门报省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非**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进入**院校接受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培训。经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省级*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上级*机关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下级*机关录用人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本办法录用人民*的,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机关不予授予人民*警衔。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审批表》,由*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九条 国家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对人民*有计划地进行*思想、法制、*业务等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第三十一条 人民*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9:11
各地招警考试及录用办法
*机关人民*录用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
第三条 *机关录用人民*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制定,报人事部审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审定;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处)及所属单位人民*录用计划,由*(处)制定,经*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人事部门审定;
(四)县(市、旗)*人民*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制定,经同级*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人事部门审定;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人民*录用计划,经同级*人事部门及省*厅审核,报省级*人事部门审定。
第四条 *机关录用人民*,主要从**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五条 报考人民*,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七条 录用人民*,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条 从**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在校期间要通过*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
第九条 *机关确需从**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条 录用人民*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机关拟录用的人民*,由用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录用人民*,报人事部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录用人民*,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审批;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处)录用人民*,经*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人事部门审批;
(四)县(市、旗)*录用人民*,由市(地、州、盟)*(处)审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复核,报市(地)级*人事部门审批。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录用人民*,经省*厅审核同意后,由县(市)级*人事部门报省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非**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进入**院校接受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培训。经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省级*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上级*机关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下级*机关录用人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本办法录用人民*的,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机关不予授予人民*警衔。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人民*)录用审批表》,由*和人事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