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9 18:1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8 09:51
副职领导应该签“属实”,根据一支笔签字的规定,只有主要领导才能签“同意报销”或者“同意列支”,主要领导是经手人的,副职领导签“属实”,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副职领导无权同意是否应该报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8 09:52
我们以前的操作方法是,让普通科员签字当经手人,领导再签同意。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8 09:52
在财务报销问题上,实行一支笔签字,弊端很大,现在一般都是限定范围内的开支,两个领导签字,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形成决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8 09:53
我们也是用二楼的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