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性情况下最多可以把人关多少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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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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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0:30
这是*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对一般案件,侦查期限1-3天,可以延长到7天,对于流窜、结伙、多次作案可延长至30日。30日前,*机关必须提请*逮捕,*审查逮捕,期限最长7天,然后逮捕到提请起诉2个月。案情复杂可提请上一级*,延长1个月。太复杂还是办不完的,可以提请省*延长2个月,更复杂的,最高检提请全国*常委会决定延期,这就没啥具体期限了(一般人不够格的)。然后,*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案情复杂可延长半个月。当然,*还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期限是1个月,最多可退回2次。你算算吧.... 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
一般的案件最长是30+7+60+30=127天(注意是最长)。
案件比较重大的,团伙性的,特殊性的30(刑拘)+7(批准逮捕期限)+60(逮捕期限)+30(时间不够上一级*批准延长)+60(还是不够,省级延长)+60(10年上的,办不完)+30(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30(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30(起诉期限)+15(案情复杂起诉期限延长)
*性的......随意。
部分法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 最高人民*报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