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到期,试用期时间算不算在年限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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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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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1:03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包括试用期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1:04
每满1年可以拿相当于一月工资的补偿金,补偿金和工资是2个法律概念,合同到期后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都要给劳动者补偿金,和买断工龄*差不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1:04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合同到期后自己不想干了,没有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21: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年限内。
如果已经签了合同,自己要求辞职,一般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自己辞职一般情况是不会有补偿的,至于工资是你上了多少天班则拿多少天的工资,保险也是一样。如果没有签合同你也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可得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