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有何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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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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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7:36
2015年司法考试行*新增知识点,与之相对应的课程内容,可以在独角兽网校查看:
1.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中增加“无明显不当”;
2.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新增“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3.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新增了4个考点:行政确权案件、征收、征用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行政合同(协议)案件;
4.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新增了1个考点:“调解的适用”。
删除或调整知识点:
1.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2个考点合并为1个:“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2.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删除4个考点:抚恤金案件、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反倾销行政案件、反补贴行政案件;
2.第十二章 应予受理的案件调整1个考点:原“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调整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案件”;
3.第十五章 起诉与受理,“对起诉的审查、审查的结果”2个考点合并为1个:“对起诉的审查和处理”;
4.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将“审理前的准备、审理程序”调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5.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调到第十六章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6.第十六章 涉外行政诉讼,删除“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1个考点。
修订的法律法规:
1.新修订《立法法》;
2.新修订《行政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7:37
您好:2015年司法考试行*大纲《立法法》、《行政诉讼法》均有修订,属于新增内容,具体的大纲新旧对比的内容在我们网站上面有,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