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8 03:5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10
一、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
二、说明:
1,《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判罚规定是:
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3,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由中国人民银行于二○○三年四月十日颁布实施,共计七章七十一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10
你办理的是储蓄卡问题不会太大(只要那个人不去敲诈勒索过渡犯罪资金就没有什么问题),他不可以拿着这张卡办成信用卡的,这点请你放心,反而应该担心的是他,因为这张卡上的所有钱银行都认定是在你的名下的资产。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选为满意回答"支持下,谢谢~~祝你好运~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11
一、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11
这个当然担心,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能做,主要是你无法做主这个卡就是这个账户会发生什么,所以今后这种事绝对不能做了,以免惹祸上身,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去跟朋友把卡要回来,如果朋友不给干脆拿着你的身份证去销户说卡丢了就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9:12
办理储蓄卡问题会太大(只要人去敲诈勒索过渡犯罪资金没有问题)拿着张卡办成信用卡点请放心反而应该担心因张卡上所有钱银行都认定名下资产希望能够帮对有帮助请"选满意回答"支持下,谢谢~~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