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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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2:48
会计工作职责
(一)流动资金核算
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分级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二)固定资产核算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划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进行明细登记核算,定期进清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材料核算
1.会同有关单位拟订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材料收发、保管和领用手续制度;
2.根据需要及市场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3.审计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掌握市场价格,审查*等凭证, 考核材料的消耗;
4.建立材料明细登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做到账物相符,核算清楚;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作出处理.
(四)工资核算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规定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五)成本核算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程序,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2.拟订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掌握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按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
3.考核、分析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积极挖潜节支,提出改进意见,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支出.
(六)利润核算及分配
1.编制利润计划,将年度利润指 分解落实到单位;
2.做好利润明细核算,正确计算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认真审核和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准确计算利润,按制度计算和上交税,制作并登记有关的明细账,编制利润报表上报;
3.按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分配利润,分配股息、红利,计算股息、红利率,编制利润分配表、股利分配表;
4.考核、分析利润完成情况,积极挖潜节支,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润.
(七)往来结算
1.加强管理并及时结算购销往来和其他往来的暂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2.按合同或规定要计收利息的,应正确计息,一并在往来账项上计收,年终时应抄列清单,与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对,催收催结.
(八)专项资金核算
1.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
2.对专项资金进行明细核算;
3.按时编制专项奖金报表.
(九)总账报表
1.登记总账,核对账目,编制资金平衡表;
2.核对其他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
(十)综合分析
1.综合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3.进行财务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完成会计任务的人员。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都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的职责,概括起来就是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认真贯彻执行和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的凭证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税申,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二、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七、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八、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九、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必须有具体的岗位责任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而出纳人员也应在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的基础上,保证出纳工作的质量。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
(1)管理库存现金。掌握每天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送缴银行。如发生超库存罚款时,如因出纳未及时将超额现金存入银行造成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2)不准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从银行套取现金支出。也不准转帐支票向职工支付奖金、奖品的办法,逃避现金管理的监督。
(3)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贪污挪用现金。
(4)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出纳人员开出空头支票发生的罚款,由出纳人员负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不得签发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5)出纳人员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6)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多头开户,逃避经济监督。
2.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1)根据会计审核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经出纳人员复核后,才能办理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复核主要是核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的会计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复核无误后再办理付款手续。
(2)收付款业务办理完毕,要及时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防止重付或漏付。
(3)开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或其他联页一起保存。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通知有关单位共同防范结算风险的发生。
(4)对重大开支项目,如固定资产更新创造、安装工程款的支出等,须经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后,再办理付款手续。
(5)涉及外汇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构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文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
3.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编制日报表
(1)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步顺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帐,每天终了应结算出余额。现金账面余额应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如发现短缺或溢余,应立即查找原因,做到账实相符,造成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
(2)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月份终了,应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出现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调整。 对于现金收支业务和银行收支业务较多的单位,领导或有关管理部门需要掌握每天现金和银行存款情况的,还应于每天终了,根据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以及时反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存情况。
(3)加强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除自行填制向银行提取现金或从银行存入现金的收付款凭证外,不得填制其他会计事项的收付款凭证,也簿得兼办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的登记、核对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确保贯彻钱账分管原则。
4.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各种支付、结算凭证、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和其他贵重物品
(1)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安全。要注意管好保险柜(金库)钥匙,离开岗位时,人走锁库,不得随意交付他人。对保险柜及存折等的密码,应保守秘密。
(2)妥善保管好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空白*,并设立支票、收据和*领用登记簿,切实办好领用、注销手续。
(3)妥善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章,各种印章必须严格按用途使用。
(4)核对外埠存款,并及时清理结算或收回。
(5)对上级领导部门,以及财政、税务、审计、银行、工商部门来单位了解情况、检查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不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