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8 17: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44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45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45
劳动者辞职老板压著工资不给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维权,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专业处理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的部门,事实清楚无争议一般可以快速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注意正常情形下,劳动者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辞职。具体参照: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为题主描述事实有限,具体维权事项,建议听从12333热线专业服务人员的解答和建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46
what happens to the cavalry. And they're the eyes and ears of an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8:46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于15天将劳动者的离职单和社保关系等办理和转移,工资应该立即结清。参照《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