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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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26
问题:我父亲于2003年10月去世,留有瓦房5间,存款7000余元、生活用具若干。在分割遗产时,我哥哥大强拿出一份2003年9月4日的一份代书遗嘱,遗嘱由同村的见证人之一邵海涛书写并签名,见证人邵笔成亦作为证人签了名,并指定邵笔成为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内容大意是:父亲死后,将瓦房5间、存款7000余元指定邵大强继承,生活用具归我继承。我哥要求以此份代书遗嘱来分割遗产,我则认为邵海涛是与我哥邵大强所办砖厂的合伙人,且他们因砖厂购买设备共同向邵笔成借款达1万元。因此,他们俩人不能做我父亲遗嘱的见证人。请问题:我的想法对吗?
你的想法是对的,邵海涛、邵笔成不能作为你父亲遗嘱的见证人。你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有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法》第18条还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即邵海涛作为你哥哥共办砖厂的合伙人,邵笔成作为你哥哥的债权人,按此规定均应认为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没有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故该代书遗嘱因缺乏法定的形式要件而归于无效,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与你哥共同继承,且一般情况还应均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26
亲戚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因为我国法律没有对遗嘱的见证人有特别的*性规定,只要不是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利益相关人,都可以作为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设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27
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28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可以当遗嘱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