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间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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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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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3:27
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最主要有三种:
1. T/T(Telegraphic Transfer) 即 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是最普遍的,也是最常用的,一般的交易中会选择30%T/T预付,70%凭提单复印件付款。 但是如果新客户要采取这种方式,而且金额不大的话,最好选择发货前100%T/T,这样对卖方来说风险小
2. L/C(Letter of Credit)即 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 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 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这种付款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很安全,但是它比较麻烦,常常会被银行扣去一堆的费用,所以金额低于一万美金或者利润的空间比较小的,不建议做信用证。而且尽量要做到没有不符点,虽然这很难做到....但是把不符点降到最低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一个不符点大概都在100美元左右....
3. 托收 (D/P 和 D/A)
D/P(Documents againt payments)即 付款交单, 是指出口方发货后准备好议付单据,通过出口方银行交单至进口方银行,然后进口方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这里还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即期交单(D/P at sight):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出口方银行交单给进口方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出口方的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D/P 和 D/A 这两种付款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 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 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3:27
国际贸易惯例的种类
国际贸易惯例分为两种:一种是国际货物贸易术语惯例,一种是国际技术转让惯例。
(一)国际货物贸易术语惯例
1、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贸易术语有时也称价格术语,在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它是通过国际贸易和长期实践形成惯例的,采用简明的语言或缩写字母代号来概括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及价格构成的特殊用语。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各在天涯,货物自卖方所在地运往买方往往要经过长途运输,多次装卸和存储,其间必然要涉及到以下问题:
(1)何时何地办理货物的交接?
(2)由谁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
(3)由谁办理货运保险?
(4)由谁承担货运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5)由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6)买方应在什么时候付款?根据什么付款?
为此,买卖双方在洽谈价格时,一定要同时明确以上问题。国际贸易实践中,渐渐归纳出一些价格术语,简单明确地便把这些责任义务划分清楚了。
比如中国使用FOB青岛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则中方负责出口许可证,负责把货物运到青岛港码头船舶吊钩可够及处,货物一过船舷的风险损失便转移给了买方承担;买方则负责租船定舱、负责保险,承担货物过船舷后的风险损失,负责卸货、办理进出口手续等等。由此可见,贸易术语大大简化了交易磋商的内容,缩短了成交的过程,节省了业务费用,对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确实功不可没。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贸易术语惯例有三个体系(版本):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Incoterms)是国际商会(ICC)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通则》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最早版本始于1936年,之后于1953年进行了修改,1967、1977、1980、1990和2000年又分别进行了修订,便有了现今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经过修改后的价格术语采用新的表达方式,把十三种价格术语分为E、F、C、D四组。第一组为"E"组(EX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