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证据不足还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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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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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23:23
证据不足还批捕是司法进步的具体表现,其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人民*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作出的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案件,属于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相关规定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利,法律法规从各个角度体现对人身自由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