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8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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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20:42
如果检验项目为可再现试验(如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工艺性能项目,抗拉强度的伸长率指标),检验机构应核查不合格项目的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与不合格质量数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的,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做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如果由于相关检验证据不明确,被检方不认可的,复检在原样上进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20:42
这个问题标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结合各地质监站的要求吧;有的质监站要求双倍复试、有的可能不允许复试。要求不一样,做法自然有区别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20:43
我们为了保护自己,要有多次抽检的试验数据,这样就能让被检方认可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30 20:43
我们为了保护自己,要有多次抽检的试验数据,这样就能让被检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