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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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6:1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不断上升的青少年非正常死亡率已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小学阶段由于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正是人身伤害事故的多发期。为了安全,家长命令孩子在家中不许碰这,不许碰那,虽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但学生的自我生存能力也大大降低。为了安全,学校里把危险的体育器械能拆的都拆了,在教育学生,组织学生活动时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无所适从。为了安全,家长在上学,放学时接送孩子,人头攒动,校门口像火车站……即便如此,悲剧仍时有发生。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王文湛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儿童活动的领域越来越宽,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其安全问题也愈加显得重要。而保障他们健康安全地成长仅靠教师、家长跟随在身边保护是不够的,也是消极的。积极的办法是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教给他们一些必要的知识和本领,培养他们的自护自救能力。 近几年来,全国各个部门、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以孩子为侵害目标的犯罪和注重对孩子案犯的帮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做好孩子维权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不足、办法不多等问题。本人就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做好孩子的维权工作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侵害孩子权益的表现 由于孩子所处的年龄和心理阶段比较特殊,对孩子权益的侵害与对成年人的侵害相比有明显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家庭方面的表现:此类型主要集中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上。一是由于父、母亲早逝,孩子因丧失自我保护必要的人身、物质基础而自身又缺乏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此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亲属或争当监护人以图利或互相推诿、甩包袱,使孩子权利的保护处于不稳定状态;二是父母离异,家长出于某种心理矛盾和与继子女的非血缘关系,践踏子女权利,家庭功能残缺,使孩子的被抚养、受教育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教育方法不当,有的父母和少数教师对孩子的管教采取体罚、辱骂、私拆信件等方法,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造成孩子的逆反和对抗心理。 (2)学校方面的表现:学校及整个教育管理系统是除监护人以外,对孩子负有监管、教育职责的部门,对孩子成长的影响非常重要不容忽视。其对孩子权益的侵害,主要往往表现为:一是对学生的教育采用不符合孩子生理、心理特点的方法;二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孩子的个性特点的不正当教育方法。 (3)社会交往方面的表现:孩子由于涉世不深,缺乏一定的鉴别力和决断力,在社会交往中容易受骗上当。如充斥着暴力、*、恐怖的影碟、音像带、书刊和网吧组成的不良文化环境对孩子的毒害。另外一些是利欲熏心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的小孩子消费品赚取暴利甚至雇用童工。 二、孩子权益保护的现状 为了弥补孩子自我保护的不足,国家和一些地方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并要求相应的司法、行政、教育机关予以保护,但是由于家庭中有些教育不到位,致使一些保护措施有名无实甚至适得相反。主要表现是: 1、观念滞后。面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现状,对一些人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应重点指出并给予帮助,来保障孩子身心健康。但由于目前有些学校教师鉴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思想,对诸如家庭内部的侵权保护不力,又有些教师认为学生思想工作是家庭、政教处、班主任的事,与他们无关,忽视了人人是德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致使社会、家庭、校园暴力增加,不利于社会稳定和保护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互相推诿。孩子的维权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治理工作,当孩子被侵权的事实存在时,家庭所有成员就应积极主动地去维护。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家庭的方方面面,就有一些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片面认为孩子维权不是他们的工作而互相推诿,使有些孩子被侵权处于无人照管的尴尬境地。 由于法律保护的不到位,容易造成孩子思想的不稳定,孩子特有的冲动和走极端的心理特性,往往会使普通的事件,激化成孩子犯罪行为。 三、家庭在开展孩子自我保护教育的具体措施 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的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时代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 一、把握特点,加强教育和引导。 把握孩子的特点,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在扎扎实实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建立孩子法制教育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增强孩子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积极为孩子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以及法律宣传活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孩子提供法律援助。把宣传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相结合。 二、抓住重点,将自我保护落到实处。 树立严格履行法律职责的教育理念,按照《孩子保护条例》的要求,针对孩子这一特殊的群体,灵活有效地开展孩子自我保护宣传和教育。加强教师法律的学习,促进教师法制观念的提高,并通过家访、家长家庭努力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行为偏差的学生进行重点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如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收看法制教育宣传等,进行有效的针对性的教育。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交通法规、日常安全教育三十招的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如何进行交友等活动与讲座,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找准结合点,形成孩子维权的合力。 要树立孩子维权的大局观。在校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孩子犯罪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共同责任,家庭部门要齐抓共管,做好自己职能范围内的维权工作。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校外联合街道、居委会等在社区中开展针对孩子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重视对孩子权益的保护,真正形成维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合力。(文/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