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问题的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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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52
1、进项税额
150*13%=19.5万元 购进农产品,税率为13%
2、进项税额 购进其他产品,税率为17%
20*17%=3.4万元
3、销售税额 销售
15*17%=2.55万元
4、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自产货物赠送他人,为视同销售
3200/10000*17%=0.0544万元
应纳=销项-进项=(2.55+0.0544)-(19.5+3.4)=-20.2956万元
为留抵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5:53
销项税额:(万元为单位)
(15+0.32)*17%=2.6044(万元) 解释:捐赠是视同销售的行为,缴纳*
进项税额:
150*13%20*17%=19.5+3.4=22.9(万元)解释:购进农产品的*率是13%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6044-22.9=-20.2956(万元)解释:负数是可抵扣税额